“房贷新政”不是“仇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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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 08:08 中国经济时报 | |||
不要把所有对富人利益作出一点限制或是牵连的政策、规定都理解为“仇富”,这样未免太敏感 陈栋 中国人民银行于6月13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 《通知》一经发布,房地产市场和整个社会便产生了不同的反应。有人认为,“文件”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进入商品房市场,而提高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的做法,不仅是对高收入者的一种“歧视”,也是一种“仇富现象”。笔者对此不敢苟同。 从“第二套住房”规定出台的初衷来看,它一方面是银行为了防止个人超量贷款而增加信贷风险,另一方面也是防止房地产开发商使用“假按揭真贷款”的手段。我们知道,我国房地产业近些年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四大“怪现状”:一是空置率上升。目前,全国空置房面积达到1.25亿平方米,空置率为19%,超过了国际“警戒线”(空置率10%至15%)。二是房地产信贷质量有所降低。目前房地产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是72%,最高达到94%。三是房价猛涨。今年土地价格出现了猛涨的势头,在一定程度上带来房价的上升。四是居民开始投资房地产。目前我国有6.6%的人拥有第二套住房,但实际上这个数字可能要达到15%。要彻底改变这种“怪现状”,就得需要一些新政策来治理,无疑,“第二套住房”规定的出炉也正是基于此。 按照经济学的推理,如果一个地区的房价上升速度持续超过GDP和经济的增长,就有可能出现泡沫。而这种房地产泡沫隐患最为直接地表现就是房价收入比过高。去年全国大部分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都已超过6倍,其中北京、沈阳、贵阳、南京、广州、大连和西安的比率超过了10倍。国家统计局最新测算的“国房景气指数”表明,今年1至8月份,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同比增长14.1%,增幅比去年同期增加13.2个百分点。其中,空置一年以上商品房面积为439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5%。要压缩泡沫,当前房地产市场真正意义上需要调整结构性矛盾,具体地说,开发商仍然热衷于开发销势已经减弱的高价位住房,而经济适用房却不能引起他们的兴趣,这需要政府去引导和开导。 毫无疑问,新房贷政策给消费者带来的影响是最大的。它提升了消费者购房的安全保证,对于正常购房的人是百利而无一害,各大商业银行会陆续出台一系列的细则措施。其实,在这一政策中,受影响的是炒房地产的,这些人将不再享受房贷优惠政策,利率是按照人民银行同档同期利率缴纳的。而此次对商业用房贷款的要求也更严格,与普通的住宅不同,商业用房贷款风险更大,涉及到其能否盈利的风险,所以对商业用房的贷款首付要达到40%。很显然,这给商业房炒作者带上了一个“紧箍咒”,也给经济泡沫来了一个“超压缩”,但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是有利的。 如此可见,“第二套住房”规定着眼的是解决当前的房地产经济泡沫危机和进行深层次的房贷改革,而不是把矛头指向富人阶层,因此对高收入者不是一种“歧视”,更不是一种“仇富现象”。如果硬要把这些国家政策和“仇富”联系在一起,不免有些牵强附会。 值得提醒的是,在一个法制社会里,公民的利益都是平等地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不存在本质上的差异。富人们应该理性看待和踊跃接受并支持国家政策,不要把所有对富人利益作出一点限制或是牵连的政策、规定都理解为“仇富”,这样未免太敏感、太有失“富人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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