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富与暴卒:企业家和“资本家”不可同日而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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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13日 11:56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从牟其中到瞿兆玉,从刘晓庆到杨斌,这些昔日光彩照人的中国富豪们,在财富的巨大迷雾前纷纷落马。这些人物,以往的发家史有着诸多相似之处:同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抓住时代赋予的机遇,在短短十数年之内,财富迅速积聚;有的甚至还名列福布斯内地富豪榜,他们的暴富和“暴卒”引起了境内外各方极大关注。 转轨时期,中国民营经济的财富尚处在一片灰色地带。财富的分配和归属还有很多的 仔细分析这些富豪们的发展脉络,可以说,他们的发迹与衰败都有着深刻的时代烙印,因此对于他们的思考,不能仅仅停留在其个人的主观因素的层面,相反,更应该注意制度层面的思考:民营企业由于运作、财务和一些遗留的问题,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常常体现为缺乏约束力、缺乏企业风险控制等。 中国改革的策略是,先易后难,摸着石头过河。仔细回想一下,上世纪80年代初以来,中国确实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而且多数先富起来的人正在为社会发展尽力。民众并不是要强求富人们一定要做些什么,也无意于蛊惑大家产生所谓的“仇富心理”。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正在形成一个富人阶层,这个阶层从诞生之日起就被赋予了某种社会的、历史的责任,只不过他们没有意识到或者已经忘记。 如何看待富豪们的财富和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正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日益迫切的课题。一方面,社会还不能完全合理、公平地对待富豪们创造的财富;另一方面,少数富豪的财富神话被人为地扭曲或夸大,变成窃取社会其他财富的道具。 企业家和“资本家”不可同日而语 ●在传统经济体制向现代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整个社会管理体制的变革时间上相对滞后。而这种不受法律约束的时间和空间的长短大小,是决定暴富人群有多少、资本有多大的主要因素,这为暴富的产生提供了社会环境和条件 ●那些“暴卒”的富豪都是“资本家”,而不是企业家。“资本家”没有实业作基础,没有利润和现金流量,一旦哪个环节出问题,就全完蛋了 采访华民是颇艰难的。 6月10日中午11∶40,记者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苦等了两个多小时后,终于“逮住”了下课归来的华民教授。 质疑财富来源 华民开门见山地对中国富豪资产的来源提出了质疑。华民认为,如果他们是做实业投资,投资于制造业,正当的合法的积累是不可能那么快的。中国富豪们20多年的时间积累了数十亿的资产,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的。这里面必然包含合法和不合法,正当和不正当。 华民把中国富豪财富的积累与英国早期的圈地运动相比,英国在从传统封建社会向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转型时也出现过这种暴富。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期东欧国家的经济转型时期,私有化过程中也出现过暴富现象,使得一部分人的财富迅速积累起来。 然而,在中国转型经济过程中界定富豪们资产的来源的确很难,因为当时的法制不很健全。在传统经济体制向现代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整个社会管理体制的变革时间上相对滞后。而这种不受法律约束的时间和空间的长短大小,是决定暴富人群有多少、资本有多大的主要因素,为暴富的产生提供了社会环境和条件。 进入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社会在现有法制和规则下,由于少数社会监督部门,包括政策的制定者与个别人的寻租,使社会的公共财富迅速转化成为个人财富。 谈到目前国有资产的大量处置,华民认为既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拍卖,也可以由内部协议完成。所谓内部协议就是政府和个人通过某种协议进行,这种做法很不透明,其结果必然导致资产被低估后转移到个人手中。这中间有些资产创造价值的能力是很强的,拥有者可以很快富起来。 如果有一个完善的市场监督机制,取消所谓内部的MBO收购,完全市场竞争、市场定价,使所有人都有机会参与国有资产民营化改制过程中的竞争定价,那么国有资产就会回归到它应有的实际价值,这样一来就很难暴富。 在谈到富豪聚敛财富的过程中,华民还谈到了一种极为荒唐的做法。有些人根本没钱,但可以通过各种关系将要收购的国有资产作为事先和约抵押给银行,然后由银行给出现金流转给被收购企业的所有者,而收购者本人一分不出。他不承担任何风险,成功地一夜之间就成为富豪。这种做法的荒唐之处就在于他不仅没有用个人的资本参与市场和协议收购的竞标,而是用银行的钱来购买国有资产,然后变成自己的。 区分企业家和“资本家” 华民认为,中国的富豪不一定是实干家,但也不排除其中有些有能力的人成为企业家。在此过程中,可能会真正产生一批企业家,也可能产生一批有野心的“资本家”。 区分企业家和“资本家”的关键就是看其到底做不做实业投资。现在凡是“暴卒”的都是不做实业投资的,他们不断地玩资本游戏,不付出经营的努力,只是不断制造概念,不断用小钱换取大钱,用担保换担保,制造所谓现金流,制造泡沫。 目前市场一些讲资本运营的书籍,从经济学角度看,都是非常错误和荒唐的,这些书不是鼓励人们去投资实业、创造就业和利润,创造产品市场。 而所谓资本运作就是告诉人们如何骗钱,如何把小钱变大钱,如何制造题材制造概念,制造错误的数字和信息,然后骗取投资者和银行的钱,这就是所谓的资本经营。还有很多中介机构介入,包括一些金融和非金融机构,助长了所谓资本营运的空间。 在落马的富豪中很少有江浙一带人,因为他们是从生产皮鞋、打火机等一点一点干出来的,而且还占有了大量国际市场,他们富起来后为什么不倒呢,因为很多人还承担了社会责任,如修路,建学校,创造就业,接收大量的西部移民,这些人才是真正的企业家。 民营经济成分中包括“资本家”和企业家两部分,做资本运作的就是“资本家”,不管是在资本主义还是在社会主义下,资本就是唯利是图,它可以暴富也可以“暴卒”,它不承担社会责任,而是不停地制造泡沫来抬高个人身价。 那些“暴卒”的富豪都是“资本家”,而不是企业家,企业家是有社会责任感的。“资本家”所做的都是在买空卖空,收购兼并,收购一个公司后再卖掉一个公司,抵押一个公司后获取一笔贷款,然后组成集团,集团下面互相担保相互关联交易,制造的财富都在空中,没有实业作基础,没有利润和现金流量,一旦哪个环节出问题,就全完蛋了。 “资本家”的本质是不会改变的,但有资本的人不一定是“资本家”,也可能是投资者;疯狂敛财以牺牲国家利益来获取个人利益的人才是“资本家”。所以还必须把投资者、企业家和“资本家”的概念区分开来,不要认为出了几个富豪的“暴卒”就此否定民营经济。华民强调千万不要把民营企业与银行建立起来的这种宝贵的相互信任机制破坏掉,这是不科学的。 谈到银行的被牵连,华民认为主要是自身风险管理不健全所造成的,而不是对民营企业贷款所造成。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贷款都有资产风险,作为银行应该做好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银行的问题都出在自身的监管。 华民一再重申民营经济是中国未来的希望所在,中国现在有影响的、能够把产品打入国际市场的大都是民营企业,而国有企业的出口仍然是继续依靠补贴和政府垄断,这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家。 从制度上讲,企业资产都必须产权清晰,企业的行为政府不要介入,所有的交易都让市场去运作,政府只负责制定公平交易的规则。如果市场中所有的交易行为都是个人的资产,就不会有人占大便宜,也就不会产生所谓的暴富“暴卒”。 富豪当认清自身历史角色 ●中国当代富豪如何认识自己的历史角色和社会责任,是一个关键问题,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从暴富走向“暴卒”可能不可避免 ●市场经济是一个多元化的经济,民营资本在其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如何让民营企业家成长成熟起来成为当务之急 记者6月11日在采访复旦大学哲学系副教授王德峰时,得出了一个更加有趣的话题。 王德峰认为,富豪的问题是中国今后社会发展中带有根本性的重要问题,中国民营企业在国家经济生活中开始扮演越来越重要角色,中国民营企业家阶层应该进入一个自我反省的阶段。 资本必须承担社会责任 王德峰认为,富豪的暴富和“暴卒”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涉及到民营资本的起家和原始积累。他们一方面应该看到自己所拥有资本的数量,一方面应该同时意识到与这个资本数量相应的社会责任。 表面上看这仅仅是对民营企业家提出了道德要求,很空洞,其实不然。资本要有好的发展空间,就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否则拥有者就会犯认识上的错误,就会把资本的市场运作看作是一场赌博。 资本对社会责任的意识不仅是对富豪们提出了道德要求,而且也关系到资本生死存亡。一部分富豪已经自觉认识到这一点,在完成原始积累之后才发现面临二次创业的考验。二次创业能否成功,已不再取决于市场经济操作层面、技术层面或碰运气,这是一个成熟企业家应该认识到的。 现在经济和政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政府要为经济建设服务,经济建设中有相当比例属于私营经济,这就意味着中国的富豪已经被推上了国家社会生活舞台的中心。经营资本不再只是一种单纯的经济活动,实际上通过资本的经营使大量资源得到了合理配置,包括政治资源、文化资源等都围绕着资本运作,一旦脱离了资本就会大打折扣。 从这个意义上看,中国当代富豪如何认识自己的历史角色和社会责任,是一个关键问题,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从暴富走向“暴卒”可能不可避免。 权力、资本和劳动者关系 王德峰还认为,中国在社会经济转型时期,还应该正确处理好权力、资本和劳动者三者之间的关系。作为政府,三个代表已经作了很好的表述,而三个代表的落实还要靠民营企业家来完成,民营企业家不能仅仅只代表资本的增值,也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也是资本生存所必须要的。 资本一旦离开了和平有序的生活环境就像一堆废纸一样,所以民营企业家必须真正意识到资本是需要和平社会环境的,而且必须为和平的社会环境付出相应成本,资本付出成本的方式包括纳税和慈善事业。 现在一些富豪的纳税意识比较淡薄,慈善事业也仅仅只是做门面,他们不知道慈善事业能从根本上维持资本生存所需要的社会环境。当灾难降临时,假如拥有最多社会物质财富的资本家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话,他也不会走得太远。 王德峰还以1998年中国发生特大洪水为例谈到富豪的表现,当时赈灾捐款者大都不是民营企业家,真正从个人口袋掏钱的富豪很少,这一现象说明中国富豪阶层还很不成熟。他们以为慈善事业仅仅只是给个人脸上贴金,愿意贴就贴,不愿意贴就不贴。 实际上这就是资本生存的问题,他们应该懂得这个道理,这也是中国近代资产阶级不成熟的延续,这种现象是很令人担忧的。 政府和企业、资本和劳动者、政府与劳动者如何打交道,这三者的关系现在看来是以资本为核心,权力为主导,但如果没有法制轨道,关系就很难理清,权力如果被资本所侵蚀就会滋生腐败,资本如果利用权力来谋利的话,就丧失社会责任感。 王德峰认为三者的关系必须在法制完善的环境中才能实现。他建议用法来约束资本,约束权力,协调建立资本与劳动者及权力的正常关系。如果没有这种保证,经济的发展很可能就会出现危机。 富豪素质亟待提高 谈到富豪们的资本原始积累,王德峰表示,对于富豪们的第一桶金目前的法律是无法追究的。现在必须接受这样一个事实,然后在这个事实的基础上再来规范,一方面是在相对完善的法律中规范,另一方面富豪们应该比较快地进入自我反省、自觉规范阶段。 富豪全世界都有,但有些是一个家族好几代人艰苦创业得来的。随着财富的逐渐积累,财富的拥有者自身素质也不断提高。而对中国一夜之间暴富者来说问题就出现在“暴”字上,对于突然之间拥有财富的人来说,其个人素质是不可能在一夜之间提高的。这就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急剧转型所形成的特有的现象,因此富豪们自身素质的提高刻不容缓。 从“暴卒”者数量看,比例是极少数,虽然是个案,但反映出的问题是普遍存在的。当然再多的个案也阻挡不了民营经济的发展步伐,市场经济是一个多元化的经济,民营资本在其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承认这样一个历史事实的前提下,如何让民营企业家成长成熟起来成为当务之急。 如果中国的民营企业家通过这段时间认识到自己在二次创业中更重要的是文化精神,是对社会的认识,法制上的自我教育,并将其看成是二次创业的主体,他们才能真正成为这个社会的中坚力量。 财富聚敛难以法律追溯 ●20多年来主要都是通过政策来推动改革。讲话和政策本身不可能对财富产权的变动作出明确规定,所以有些人得到了大量财富 ●如果法律追溯的话,就等于是重新分配富豪的财产,停止已经实行了的市场经济,其结果极容易引起资本的快速外逃,导致国内资本失血。更为严重的可能会引起社会的动荡甚至是发展的倒退 6月9日上午,记者劳顿2小时,来到华东理工大学曹锦清教授家中,曹教授直言不讳对中国的富豪们在短时间内积累的数亿元的财富表示惊叹,称这在世界资本史上都是不多见的。资本主义国家早期的原始积累大都经历了100多年的努力。 政策推动改革 谈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的改革开放,曹锦清认为,中国的每一步改革都是摸着石头过河,1992年小平同志视察南方讲话之后绝大多数改革措施甚至连政策都没有,基本都是一种官方的舆论推动。而每一次领导人的讲话都是对原有法律的突破,这种新的简化了的政策,在改革的具体操作中留下了很大空隙,一部分国有资产就是通过这些空隙流出去,于是就有人拿着网在下面接住。 从法律层面上看,本来领导人的讲话与当时的法律是形成了一定的矛盾,而当初又没有通过立法来推动改革。通过立法推动改革是中共十五大以后才开始推进的,具体步骤是先将领导人的讲话演变成政策,然后再演变成执政党的意志,最后演变成全国人大的意志,通过立法程序进行改革。 而实际上这20多年来主要都是通过政策来推动改革。讲话和政策本身不可能对财富产权的变动作出明确规定,所以有些人得到了大量财富。 谈到极少数富豪的落马,曹锦清认为是个别现象。中国近20年来涌现出的亿万富翁可能有好几千人,落马毕竟是个别现象,但影响却相当大,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因为他们名气大,在这个过程中,民众对富豪们的猜疑是很容易被放大的。 极少数个案很容易让人形成对整个阶层的看法,传媒的炒作也容易使信息放大。暴富者的财富能否进行法律和道德追溯为广大民众广泛关注。 针对这一点,曹锦清表示,中国富豪们财富如此快速的积累,现行法律追究是比较困难的。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每一步改革都是对原有法律的碰撞,每一次改革都是政策先出台,但原有的法律又没有被及时废除。 聚敛财富手段 谈到中国当今富豪暴富的手段,曹锦清认为有四种。 一是走私暴富,这是明显违法的。中国沿海一带从广东、福建、山东等地,上世纪80年代以来涌现出大量走私暴富者,赖昌星只是其中的一个典型而已。 当初沿海地区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也是通过集体、集团走私贸易,因为当时国家并没有投入资金给地方搞建设,甚至默认了有些做法,而且在当时的情况下,走私贸易也没有特别明细的政策和法律来约束。通过这种方式暴富的基本是违法的。 二是价格双轨制引出的暴富,百万富翁占多数。80年代中后期,基于市场价格和计划价格之间的差异,据统计全国有6000亿元,在具体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很大一部分差额落到了乡镇集体企业手中,有些乡镇得到了大量差额后发展较快。另外还有相当一部分落到个人腰包,当时被称之为官倒。对这些行为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政策也留下了很大空隙,只要有权力弄到批件,就可以变成财富,至于批件是否违法也没有明确界定。 第三是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证券,尽管已经有了很多政策方面的规定,但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最早进入股市的,买认购证、原始股发了大财的,都符合当时的政策,通过收购一些即将上市的公司,弄到上市指标来包装上市,还有通过上市公司内部信息操纵股价,然后获取暴利,实现财富的集聚放大,这里面也有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法律也很难追究。 第四是土地出让,包括城市国有土地和农民的承包地。城市土地集中在政府手中,土地批租的不规范、不透明和不公开性隐藏着大量的钱权交易,导致暴富非常迅速。农村叫圈地,少给农民的补偿,中间巨大差价就落到了地方政府、少数人和房地产开发商、以及中介机构手中。以这种方式积累的财富除了快速、量大之外,还有很大的隐蔽性。 1992年之后全国到处涌现土地开发热潮,各地带着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的口号大量征用土地。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估计,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农民起码少得2000亿元,如此巨大的资产又落到什么人手里了呢,又会成就多少富豪? 财富无法追溯 国有和集体企业转制过程中,伴随着国有资产的流失,幕后有多少钱权交易?又有多少人从国企老总摇身变成了私人老板? 但在整个转制过程,大量案例都不能进行法律追究,用老百姓的话讲,又很难进行道德追溯。大部分人都认为,相当一部分富豪的财产并不是自己创造出来的,而是化公为私而来的。现在的问题是,中国用政策和意识形态来推动市场化,财产的私有化不可避免,如果这一事实成为前提的话,这部分财产更无法面临法律和道德的追究。 如果一定要追究的话,那就等于是重新分配富豪的财产,停止已经实行了的市场经济,其结果极容易引起资本的快速外逃,导致国内资本失血。更为严重的可能会引起社会的动荡甚至是发展的倒退。 那么就是对社会而言,他们的第一桶金已经得到了承认,但必须附加两个条件。一是集中在个人手中的资产要进行有效运作,必须产生就业和利润。只要能给国家增加税收,证明个人拥有运作这部分资本的能力,资本的来源就不再追究,这是一种妥协的做法。 另外,就是在运用财富的同时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要奢侈炫耀性使用个人财富,以免引起所有者的道德气愤。事实证明,妥协的方案不仅能够使富豪有效运用已经控制在手的个人资产,而且能为社会提供尽可能多的税收。(记者 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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