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疫情出现反弹 在京经商务工得重新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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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23日 15:09 北京娱乐信报 | ||
记者22日从北京防治非典型肺炎联合工作小组获悉,为保证外地来京经商务工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疫情出现反弹,从5月20日起至6月10日,北京全面开展外地来京经商务工人员集中登记和出租出借房屋清理整顿工作。 集中登记、清理整顿工作由北京市各级外来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外管办领导并具体组织实施,建立和严格执行外地来京经商务工人员和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出借房屋两项“ 一是除经北京市建委批准的建筑施工人员外,由基层外管站、社区(居村委会)负责对辖区内租借房屋的外地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登记,发给《外地来京人员临时登记卡》(由市外管办统一印制)。对其中已办理《暂住证》的人员,也要重新备案。 对5月20日以后来京、返京人员要在登记的同时到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体温检测、疫情登记,经检查身体合格,在临时登记卡上注明,方可入住社区。入住社区一周内应每天到卫生服务站报告或测量体温;一周后合格的发给健康证明。没有取得健康证明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地来京人员不履行责任造成疫情发生或扩散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对居住在生产经营单位的外地来京人员由单位或雇主向街、乡外管办或社区(居村委会)如实报告人员情况,并进行集体登记,领取《外地来京人员临时登记卡》和健康证明。已进行登记后在市内迁移的人员应持《外地来京人员临时登记卡》分别向原住地和现住地社区(居村委会)进行报告,原住地和现住地社区(居村委会)要对其住址变动情况重新进行登记。 二是对出租(借)给外地来京人员的出租房屋进行全面登记。所有已租(借)或拟租(借)房屋的单位、个人,必须在6月5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层外管站或社区(居村委会)如实申报房屋出租、出借情况。已进行过出租登记的房屋,也要重新备案。 北京市各区县、街乡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成由公安、房管、卫生、工商、城管、劳动等部门人员参加的联合工作小组,动员组织社区(居村委会)干部、积极分子等各种力量,对各类出租、出借房屋逐户、逐间全面检查。 建立外地来京人员统计报告制度。北京市各区县、街道、乡镇外管办要准确掌握本地区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的底数及其变动情况,了解疫情和突出的动态信息,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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