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今年工资增长预警为14% 月入超7000不加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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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07日 16:34 信息时报 | ||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政府获悉,《深圳市2003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以下称《指导线》确定今年深圳企业工资增长预警线为14%,在去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341元的基础上,要求依靠国家特殊政策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垄断行业企业的工资增长,原则上不再涨工资或是工资增幅不能超过3%。同时,从5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深圳将执行“2003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特区内、外月工资标准分别不得低于600元和465元。 《指导线》指出,今年企业在经济效益比上年增长并合理控制人工成本的前提下,原则上工资增长率可达8%,但工资增长不能过快,否则将加大人工成本,影响企业发展后劲和竞争力,为此企业工资增长预警线设为14%。 依靠国家特殊政策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垄断行业企业,由于近年来工资水平偏高,工资增长过快,今年将实行“两条线”调控,对工资水平已超过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3倍(即超过7000元)的,原则上不能再增长工资;而工资水平为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下的,工资增幅不能超过3%,并将加大对这类行业、企业工资分配的检查监督。 此外,如果企业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员工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员工工资不能低于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即特区内最低工资为3.59元每小时,折算成月工资为600元每月,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为2.78元每小时,折算成月工资为465元每月。 据悉,去年深圳市从业人员为359.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5%,在岗职工和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分别达2341元和2166元,实际分别比2001年增长7%和9%。预计今年深圳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将达102%,比上年略有上升,全市从业人员将达380万人,比去年增长5.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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