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镇企业职工养老有保障 支付能力位列三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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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02日 15:28 人民网-华南新闻 | ||
本报南宁4月1日电 近年来,广西社会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保障制度已覆盖了城镇大部分企业和职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可支付能力在全国排名第三。 中共广西区委副书记、广西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王万宾介绍说,1998年初,广西约有22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部分企业离退休人员不能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广西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 5年来,广西共为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55.8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15.83亿元;为63.48万名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145.21亿元。 广西社会保险覆盖面已从单纯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扩展到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至2002年末,全区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的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比1997年增加27.52万人。 广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额成倍增长,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1998年至2002年,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累计达到129.19亿元,其中2002年征缴收入34.82亿元,养老保险基金增收的比例在全国排名前10名。2002年末,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滚存结余基金可支付能力仅次于广东省、浙江省,在全国排第3名。 (郑盛丰张骁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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