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提出解聘就放弃权益?5种自动离职获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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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15日 08:06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 单位克扣工资被迫辞职,有没有补偿金?拒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被迫离开单位,单位可不可以不付补偿金?本报1月3日刊登《为逃避补偿金,企业辞退员工施“冷计”》之后,10多位读者来电、来信咨询有关职工提出解除合同后的补偿金问题。昨天,劳动部门指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5种情况下迫使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支付职工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这5种情况是: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部门有关人士指出,遇到上述5种情况,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又拒付劳动报酬和补偿金,职工可以在规定的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直至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谢惠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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