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明
“太精了!”这是各地生意人对上海商人最普遍的评价。
上海人因为精明,被人称为“门槛精”。上海人的精明,反映在日常生活中,既包括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更包括对个人权益、利益的维护,该得到的,他们一分也不让。这使
得上海人常常为一点点小利益而斤斤计较。在上海,人们经常看到一幅画面是:在菜场上,一个衣冠楚楚的男士为几分钱与菜贩子吵得不可开交。在生意场上,上海商人都是行家里手,既识货又明理,又敢于和善于据理力争。上海人的钱不好挣。为此,韩国的一家报刊称:“上海人都是经济里手,……外国人很难从上海人口袋里掏出钱来。”
上海人精明源自商业传统的熏陶。其实,中国南方商人(如广东商人、江浙商人等)的精明也是有口皆碑的,但是,作为区域整体人群的文化心理素质,上海人整体上被人们认为精明之至,精明已经成为上海商人人格的组成部分。可以说,上海商人的精明是骨子里的。
因为太精明,上海商人做生意很有眼光。但是,由于太精明,上海商人大都十分谨慎小心,他们会注意到太多的细节。在做生意谈判之前,他们多半已事先调查了解好了市场行情、谈判对手情况等。他们的谈判多半是在有了充分的准备之后才进行的。因此,与上海人做生意,常常会因个别小问题争论不休,时间拖得很长,使人们常会感到跟上海人做生意很累。因此,与其做生意时必须要有充分的耐心。
自负自傲
上海人的自负是众人皆知的。
1985年,美国耐克公司与上海进行了长达两年的艰苦谈判。最后,终于下定决心放弃上海,将生产运动鞋的工厂搬到了广州。美国人一向有与生俱来的优越感,在上海人的自负面前,只好别谋它途。一位美国商人说:“上海人除了有中国人通常在与外国人交往中所有的那种‘中央大国’的自大外,还有一种傲慢心理,即他们觉得不需要外国投资者。”
上海人的自负感,源自上海在中国首屈一指的地位,在计划经济的年代里,上海对全国工业贡献最大,尽管上海的人口也最多,但是,全国人民都认为上海人工资高,是有钱人,上海人也以此为傲。在良好的自我感觉之中,上海人看不起外地人。在上海,上海人对外地人有一个特别的称呼:乡下人。在他们的眼中,上海人是城市人,外地人受到轻视,似乎天经地义。因此在上海,能操一口流利的上海话就像获得当年租界的领事豁免权,又像今天推行的银行金卡,将会获得众多优惠。这使得上海人以自己的身份为荣,不愿离开上海,人称的“恋沪癖”成为上海人的一种文化心理特征。改革开放后,上海发展更快,上海有强大的工业技术基础、全国最高的人才素质及富有传统的工商金融文化意识,上海成为中国的一颗“东方明珠”。
上海人因为自信而生的自负,在生意场上,表现为他们对自己提出的做法坚信不移,认为自己的想法、主张是顺应自然,合乎逻辑的,所有的人都应赞同,不愿让步。为此,一位深圳的年轻经理抱怨说:在其他地方,对方知道我是来做生意的,都很热情。可是在上海,好像我带来的是讨饭碗,个个架子十足,等着我磕头作出乞求。每次做生意,上海人都死命地抠,抠得你无利可图。这种生意谁肯做。
上海人这种自傲自大,招致了外地人对上海人的反感,在生意场上,这也是外地人不太愿意同上海人合作的原因之一。
勇于竞争,精于商战
上海具有商业竞争的传统。
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市场虽尚不成熟,此时的商业竞争却十分残酷。洋商与洋商之间、上海商人与洋商之间、上海商人之间,竞争都十分激烈。其竞争手段、激烈程度都给人以震撼。上海,商家必争之地,谁能立足上海,谁就意味着拥有财富。上海是铸造商界精英的大熔炉,在这熔炉里,培养出了一大批商界精英。作为中国现代商业的精英,上海商人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商业手段之繁杂、经营思想之宽阔,令各地商人惊叹。
中国近代商业精英云集上海,使他们在大上海各展雄才大略,各占“地盘”,从而使得大上海的商战十分残酷。上海商人个个都精于商战。
进入21世纪,上海的市场经济已经步入成熟之时,南京路每天客流量达300万人次,600多家商店比肩而立,各显风姿。徐家汇、淮海路大型商厦不断涌现,首尾相接,形成了独特的“圈状模式”。许多商家采取的竞争手段更加复杂多样,广告战、价格战、品牌战……硝烟弥漫,奇招百出;甚至不免出现非理性竞争,比如过分杀价、相互攻击谩骂等。但是,作为商家要在上海做生意就必须大胆参与,进行竞争。
目的明确
经济利益是惟一原则
受长期的商业传统影响,上海商人形成了以个人本位为核心的价值观念,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讲求实惠,漠视政治,关心个人和家庭生活,在商界则体现只讲经济利益,重利润的商人风格。
上海在长期的工商业历史的影响下,实惠哲学成为上海人根深蒂固的观念。把这一观念衍化到日常生活之中,表现为上海人对实际的、具体的个人利益的重视,重视事物的实用价值,在形式和功能、审美与实用之间,上海人更倾向于后者,这一点极像美国人。追求实惠的上海人总是会在各种复杂的情况下,迅速找到自己的最大利益所在。在商业活动中,上海人较北方人较少地考虑面子、名声等非经济因素,而是明确地将经济利益放在第一位。
这种观念反映在生意场上的买卖关系中,表现为上海商人买卖双方都把对方看作实现自我目的的手段,把自我与他人的关系演绎为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得失的计算先于一切,商人们总是根据自己的投入多少与实际获利的比较,评判自己行为的效果。
北方人做生意可能考虑的因素还有人情关系、地位差别等,而在上海,商人们却很少考虑这些。上海人做生意,只把经济利益做为惟一原则和目的,只考虑赚钱不赚钱,只要有钱赚,几个互不相识的人可以迅速组成一伙,而一旦经济利益目的达到或这个团体达不到经济目的,一伙人就迅速解体。
守法守纪,契约意识强
长此以往,上海人形成了追求合理化、追求平等与规范的观念。上海人的这种观念,使得今天的上海市成为极具理性的城市。上海城市管理的特点之一就是热衷于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办法措施。如果遇到什么新情况,上海人的倾向是立即制定管理办法,而市民也基本服从管理。
守法守纪,遵守秩序是上海人的基本观念。上海是我国法制观念最强的城市。即使在旧上海,也很少有欺行霸市之徒。因为当时的商人多是移民,且有外国帝国主义的高压控制。既然大家都是外来的,都没有可依仗的传统势力,那就只好凭自己本事吃饭,大家都应遵循相同的规则。因此,上海商人比较遵守商德、法规,这一经商意识沿袭至今。
上海人不做违法的生意,这虽不能说是绝对的,起码是大多数上海商人的共识。在刚刚改革开放的那些年,沿海不少地方走私盛行,黑市猖獗,但上海人参与者并不多。在有些南方人看来,不违法难赚大钱是其做生意的诀窍,造假卖假、偷漏税款等频频发生,但上海人做这种事不多。上海人是生意场上的“正人君子”,不做偷鸡摸狗之事,甚至连“擦边球”都不打。与上海人做生意时,应该遵纪守法,按规矩办事,否则你就会失去他们的信任和合作。
因为守法守纪,上海人是非常理性的,做事要求有理有据,他们契约意识强,重合同。这源自商业传统的熏陶。上海现代商业历史长,尤其是西方数百年商业传统对上海深刻影响,使得上海人形成了凡事讲求公平合理、追求合理的心理素质,因此,他们较为重视合同契约。
上海商人做生意时,认真履行合同,一旦签订了合同,如无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上海商人大多会严格按合同办事,决不含糊。签定合同有如下的一些特色:
(1)合同是做生意一般不能少的,签订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法律依据。
(2)合同签订内容全面,表述精确。特别对双方的责任、义务有清楚的表述。
(3)签订合同时,对可能出现的意外尽可能考虑并有相应的对策条文。
(4)讲究合同的合法性,认为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合作双方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够产生因可预见的主客观原因而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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