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信用卡 给您一个shopping的理由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5日 22:36  

活动银行:华夏银行
起止时间:9月30日止
活动地点:全国

2012年7月1日至9月30日,刷华夏信用卡3个自然月月均计积分消费满8888元,且报名成功,可获赠18万积分。前3000名客户还可登录华夏信用卡网站“兑换专区”,凭18万积分兑换活动专属礼品:捷安特折叠自行车,或享受一次10000元以内金额的6期免息灵活分期特权。

活动细则:

1. 本次活动时间为2012年7月1日0时至2012年9月30日24时。交易时间以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记录的消费时间为准,参与活动的交易日期必须在活动期间内。

2. 活动需报名参与,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0日,如逾期未报名,不可追加参加此活动。持卡人可通过发送短信形式报名。(移动用户:106575257489095577;联通用户:106550571609095577;电信用户:10659057110009095577)

3. 如您满足活动条件,均可获赠18万积分,获奖积分将于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导入您的信用卡账户中。活动将根据持卡人达到刷卡条件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其中排名前3000名客户可凭此积分登录网站本活动专属页面兑换专属礼品。

4. 满足获奖条件的前3000名客户请在2012年10月25日前凭所获积分登录华夏信用卡网站活动礼品兑换专区兑换活动礼品。逾期未兑换的客户,将默认为放弃礼品兑换权利,相应积分直接保留至持卡人账户中;选择分期特权的持卡人请于2012年12月31日24时前致电客服中心申请有效。

5. 此活动仅限计积分消费,不含取现交易。美元交易按照1:6.6比例计算。以下刷卡交易不计入本次活动统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取消/退款的交易(如发生退货交易,则在退货扣款当月减去相应消费金额)、预授权交易;房地产类商户、各种机动车类商户、航空类商户的消费、批发类商户的消费;电信、有线及其它付费;电视、水电等公用事业服务费用的代缴、彩票、医院及相关医疗机构、学校、政府服务;其他政府贷款、慈善社会服务等其它非盈利事业的消费。

6. 此活动以账户为单位,同一持卡人多张符合条件的信用卡(主卡、附属卡)交易金额合并计算。汉莎卡持卡人不参与此次活动。

7. 礼品将于兑换结束后20天开始配送至持卡人的账单地址。如持卡人账单地址及其他账户信息有变动,请于活动结束前致电客服中心办理变更。逾期未更改,卡中心不对因持卡人原因而造成的配送失败负责,上述持卡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持卡人提供地址不详、邮编有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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