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信用卡携手艺龙真情回馈 最高13%房费大返还
活动银行:工商银行
起止时间:12.31止
活动地点:全国
一、活动主题:
牡丹信用卡携手艺龙真情回馈——最高13%房费大返还
二、活动对象:
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
三、活动期间:
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即日起凡牡丹信用卡持卡人通过指定网址(http://icbc.elong.com)链接,登录艺龙旅行网成功订购酒店①,即可获得酒店房费②10%的现金返还。牡丹艺龙信用卡持卡人在享受该优惠基础上,同时还享受原联名卡权益,即还可获得酒店房费3%的现金返还。每个会员(账户)在活动期内所获得返现金额以¥4999元为限。
注:网上预订,请先登陆艺龙个人账户(非会员需先注册成为艺龙会员),方可享受返现优惠!
五、活动细则:
1. 本活动的酒店范围仅限中国大陆地区酒店,预订国际及港澳台地区酒店暂不能参加此次活动。
2. 本活动所返现金由艺龙旅行网提供;本活动仅限艺龙个人类会员参与,艺龙代理用户不得参与本活动。
3. 活动期间,持卡人离店并结账后的3个工作日内,10%房费将返还到持卡人的艺龙旅行网“现金账户”中(“现金账户”的具体使用规则,以艺龙网站公示的内容为准,详情请登录www.elong.com查询)。若使用牡丹艺龙信用卡,则另返还的3%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现金费用将于持卡人离店并结账后的次月20个工作日内,汇入持卡人的牡丹艺龙信用卡账户中。
4. 在活动期间预订并结帐内的间夜③方可参与本活动。
5. 本活动仅限牡丹信用卡持卡人通过活动专属网页(http://icbc.elong.com)预订酒店并以牡丹信用卡支付全额款项的消费。
6. 本活动所返金额由艺龙旅行网提供;持卡人须配合艺龙旅行网完成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艺龙旅行网将不承担由于信息错误或无效等造成的不能返还现金的责任。
7. 持卡人参与本活动产生的酒店间夜将不计入其参与的艺龙网同期推出的其他活动。
8.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艺龙旅行网将保留对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和变更权。
注释:
①成功订购:指持卡人通过指定路径(http://icbc.elong.com)登录艺龙旅行网,通过网络完成酒店预订,按约定时间入住且离店时结清全部酒店费用的预订。
②酒店房费:仅指酒店的入住费用,不包含酒店餐饮、娱乐、酒水、通讯、加床及政府税金等其他费用。
③每个酒店房间入住一晚称为一个间夜。
活动详情可拨打艺龙公司客户服务热线咨询:
电话: 400-616-1616转客服(9:00-20:00);邮箱:cs@corp.elong.com">cs@corp.elong.com
传真: 010-6431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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