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27日15:49 千龙网

  桔子酒店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被罚款1万元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的( 京 )安监管罚〔2017〕执法-7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被罚款1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2017年3月7日,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对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进行检查, 发现其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刘美元(2016年12月10日上岗)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 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 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

  千龙网记者查阅资料显示,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于2008年1月在北京工商局登记注册挂牌成立,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草厂街11号1号楼2~4层,主营产品为酒店。

责任编辑:胡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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