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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下顶楼获赠天台 害怕违规不敢使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5日 18:36 深圳晚报
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若开发商未与其他业主进行特别约定,天台归全体业主共有 本报记者周茹报道 花了近140多万元买下顶层复式“获赠”天台,李先生却忐忑不安,害怕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而不敢轻易使用。尽管卖方拿出合同说,天台归顶楼业主使用,可李先生却不知道合同的约定是否真的有效,以及原业主在天台上加盖的房子是否合法? 今年5月,李先生看中了布吉一套二手房,结构为顶层的复式,面积约为161.22平方米。尽管价格高达140多万元,但卖家却对李先生说买这套房子很划算,因为天台有80多平方米,可以归他使用。随后,卖家还拿出购房合同,其附件上写明,9楼的天台在符合物业管理条件的情况下,使用权归顶楼业主所有。由于卖家急着要用钱,催李先生办过户。于是,仅仅过了1个月,李先生就办完了银行事宜,房子在7月就过了户。 李先生说,原业主在天台上盖了两间房,一直对外出租。在过户阶段,李先生发现9楼有漏水情况,把8楼的墙搞花了。于是,他要求对方把房子维修好。可到了10月份,卖家在9楼做好防水、通了煤气之后,却换了新锁。“他说开发商要求再交6万元,否则就不给天台使用权。”经房产中介协调,三方于日前协议决定,由李先生和中介各掏1.5万元,剩下的3万元由卖方支付。前不久,李先生询问得知,开发商并没有提出这样的要求,但想到尽快拿到房子以免再生枝节,他还是支付了1.5万。 尽管购房合同上写着天台使用权归业主所有,但李先生心里还是七上八下,非常担心合同中相关条款无效。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栋梁。李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该条款是否有效取决于开发商是否与其他业主也就天台的归属问题进行了约定。如果其他业主的购房合同上没有约定 “天台归顶楼业主所有”,在通常情况下,天台属于业主共有部分,而开发商与顶楼业主单独的约定是无效的。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原业主在顶楼加盖房屋需要经过规划部门的许可,否则就是违法建筑,必须要拆除。如果得到了规划部门的许可,也要注意,加盖的房子不能违反消防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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