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28日 17:25 工人日报 

  高温津贴 这把“保护伞”撑起了吗? 

  编者按:

  省人社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连日来,我省各地高温天气频发,劳动者仍奋战在高温一线,那么高温津贴,他们拿到了吗?7月20日至22日,本报记者深入工地、企业、相关部门采访,客观反映当前我省高温保障工作情况。如果你还没有拿到高温津贴,欢迎你及时投诉,我们将派出专人帮你维权。

  现场篇

  高温蒸烤 高温津贴成了“空头支票”?

  入伏以来,高温蒸烤巴蜀大地,那么,我省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情况如何?7月20日至22日,记者走访了部分室外高温从业者,虽然多数人能得到降温防暑的“福利”,但仍有一些职工表示,未享受到高温津贴,更有甚者连“高温津贴”是什么都不知道。

  高温津贴从未领过

  7月22日中午,烈日当空,一名58岁的环卫工人赵女士戴着凉帽,正在成都东篱路打扫街道。谈起高温津贴,她表示还没拿到,“热天从早上七点开始扫地,一天至少3次,不敢偷懒。热了,就在树底下休息,拿帽子扇一扇。”赵女士说。

  位于成都东区音乐公园的一处建筑工地上,几名工人顶着烈日劳动,陈师傅和他的工友们告诉记者,天气再热,工资还是按实际工作天数发放的。“高温补贴?从未领过。只要包工头不拖欠我们正常的工资就很不错了。”陈师傅说。

  下午2点,记者在成都市龙港路一快递公司门口看到,有3位工人正在向货车上搬包裹。谈起高温津贴,一位姓刘的工人表示,不知道什么是高温津贴。

  怕丢饭碗至今没人来投诉

  如果用人单位不发放高温津贴,该如何投诉?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表示,劳动者可及时拨打劳动监察部门政策咨询电话“12333”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勒令用人单位及时发放这部分费用。如果用人单位仍不执行,将会强制其执行并给予处罚,同时劳动者可拨打工会职工维权热线电话“12351”进行投诉。

  那么现在投诉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情况显得比较尴尬。成都市人社局目前接受了几次关于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咨询,但还没接到高温津贴方面的投诉。

  权利受到侵害,为何没职工举报?采访中,记者发现,大多数职工不敢向公司或老板要求发放高温津贴,他们害怕为了要高温津贴,丢掉饭碗。

  解读篇

  高温津贴须现金发放不能拿实物充抵

  当前我省持续高温,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能否申请工伤?绿豆汤、饮料可以代替高温津贴吗?这些都是奋战高温一线的职工关心的话题。7月21日,记者采访了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他表示,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要用现金,不能用防暑降温物品来代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高温作业中暑可享受工伤待遇

  高温作业中暑了怎么办?还有其它保护措施吗?针对这一问题,21日,记者采访了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他表示,中暑被纳入了职业病目录,如果因工作关系中暑,可以向卫生部门申请认定为职业病。一旦被认定为职业病,人社部门将会为其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工伤待遇;当中暑未达到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可以为中暑职工报销住院费用。很明显,这为冶金钢铁、工业铸造、酿造、环卫、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的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然而,记者采访发现,因工作中暑并及时救治后的引起特别严重后果的情况并不多,因此绝大多数劳动者并没有为此去申请工伤。

  为迎接高温挑战,日前省总工会要求企业工会,合理安排职工劳动作息时间,以及高温作业中的职工轮休,设立高温作业职工工间休息室,在高温车间设置小型急救药品卫生箱,按规定及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高温防暑用品等。近日,省卫生厅对高温下的医疗防暑保障做出安排,要求各医疗机构配备人员,做好中暑病人的救治准备,并向群众宣传预防中暑的知识,以防高温中暑。

  实物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7月20日,环卫工人李女士拿到了公司发给的两盒藿香正气液,“这是公司给我们发的夏季清凉福利。”李女士说。那么,单位如果用夏季清凉物品来抵高温津贴行不行呢?

  省人社厅相关人士介绍,根据2012年6月新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下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提供清凉饮料、藿香正气液、绿豆汤等防暑降温饮料是可以的,因为《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在2012年,我省将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要求各市(州)可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具体的高温津贴标准。以乐山市为例,今年该市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井研县、峨眉山市、夹江县执行每人每天10元,金口河区、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每人每天8元。

  此外,省人社厅要求,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必须以现金形式来发放。同时,企业应当在高温期间适当调整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以确保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建议篇

  加强立法源头

  堵住高温津贴发放不到位的“重灾区”

  7月20日至22日,记者调查采访发现,国企、事业单位等高温发放都能到位,有的企业用绿豆汤、西瓜、荷香正气液等防暑降温用品代替高温补贴,大部分私企、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成为高温津贴发放不到位的“重灾区”。我省法律人士及专家建议,加强立法,从源头治理高温津贴发放不到位“重灾区”。

  落实不力,中小企业成“重灾区”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我省各地也都有相应的高温补贴标准。如成都市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8至10元,清凉饮料不能抵高温津贴。

  我省各地执行高温补贴政策已经有多年,为什么政策落实不到位呢?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表示,劳动者不愿意冒着失业的风险来举报,高温补贴政策并非带有强制性,都是导致高温补贴难以执行的原因。

  欢迎举报,提高维权意识

  省人社厅相关人士称,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我省自2007年实施高温津贴制度,目的是为了保证职工在夏季高温(当地日最高气温35摄氏度)环境中安全生产和身体健康。这是劳动者应得的权利,不容忽视和侵犯。

  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表示,劳动者如果没拿到高温津贴,应有维权意识,欢迎劳动者及时向当地人社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向工会反映情况,必要时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到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建议立法,源头参与维权

  7月以来,省总工会对全省防暑降温工作进行督查,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安全健康权益。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工会要积极开展“送清凉”活动,为高温一线作业职工购买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和设备,特别要定期到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工地、厂房等进行走访慰问。同时,强化对用人单位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工作安排是否科学,作息时间是否合理,作业场所是否安装并运行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和安全卫生防护设施,职工是否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高温津贴是否按规定足额发放。“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提出建议并督促用人单位落实整改,用人单位拒绝不改正的要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该负责人介绍,各级工会还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夏季高温天气作业、高温作业的企业、岗位和职工数摸底工作,建立健全职工夏季防暑降温劳动保护基础数据库,为做好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的夏季劳动保护工作献言献策。

  谈起高温津贴落实不到位,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顾全丁认为,高温津贴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不是说用人单位发放了高温津贴,就可以让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工作。比如,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就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而不是通过发放高温津贴的方式让劳动者继续劳动。因此,政府相关部门要主动监管、排查,在推动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措施方面下狠招、出实招,才能让高温下的劳动权利保障落到实处。

  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郑文睿建议进一步加快立法步伐,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在高温劳动保护中的监督管理责任,以及单位违反高温劳动保护条款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视情况可作出罚款、暂停营业、行业禁入等处罚措施,从源头治理高温津贴发放不到位的“重灾区”。

  本报记者 向晓文

  成都高温津贴标准:

  每人每天10至12元

  入夏以来,成都气温屡破35度,那么,仍奋斗在一线的职工的高温津贴能拿多少呢?7月27日,记者采访了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士,他表示,自2012年调整以来,成都市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至12元。

  据介绍,按照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工作条件,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明确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等。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合理增加休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减轻劳动强度,保证安全生产,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要据实单列,同时应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

  本报记者 向晓文 赖建原

  我省部分城市高温津贴

  德阳 12元/天

  攀枝花 12元/天

  宜宾 10元/天

  泸州 8-12元/天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