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思明
据了解,在欧盟,触犯反垄断法规的公司最高将被处以相当于违规年营业收入10%的罚款,相比之下,一些“洋大牌”在中国即使出了质量问题或欺诈案件,罚单往往只有几十、数百万元。比如前段时间耐克搞“双重标准”,仅仅被罚487万元。如此低的违规成本,自然不难想象一些国外品牌一旦进驻中国就大搞南橘北枳的价格垄断了。
因此,抛开税收等既定的贸易制定规则,如何让洋品牌不再南橘北枳,必然要从国内的监管着手。应当看到,一旦缺乏一个健全市场竞争法制规范,要想通过从税收等外部因素找到症结,而不去从国内环境、消费观念等做出改变,去力图摆脱对于洋品牌的过度宠爱所产生的各种问题,则无法最终改变这种内外差别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