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 刘乃康
当2010年的“消费者权益日”随着一场罕见的春雪如期而至时,借着两会的春风,一个新的消费理念在坊间弥散,那就是:让消费者有尊严地消费。
多年以前,一个旅居海外的朋友每次回国都向我抱怨:进海关之后就感觉变成三孙子了——在很多应该享受服务的地方,不仅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呵护,甚至连戴着红箍看自行车的老太太,都敢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地呲儿她。随着社会进步和消费者维权意识觉醒,现在这种现象是不多见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消费维权方面,我们可以高枕无忧。媒体今天报道的两起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就再一次在“3·15”的当口给人们敲响了警钟。
其一,丁家宜化妆品换包装“延长”保质期;其二,假盐冒充“中盐”流入批发市场,卖给餐馆,卖假盐的深知其害一般都不敢在外面吃饭。两种骗术招数不同,目的却是一个:发财,还是不义之财。区别只在于丁家宜是著名企业,卖假盐的是无名鼠辈。值得注意的是,类似这种隐秘的操作方法,一般消费者很难觉察和分辨。而作为监管部门,有关各方的反应通常是迟钝和滞后。远的不说,上述两起事件就都是因为群众举报才得以曝光。由此人们不禁要问:假如监管部门对涉及民生安全的消费问题如此轻慢,何来对消费者的尊重?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一句“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赢得无数掌声,消费者的权利和尊严无疑是实现总理议题的一个重要层面。在拉动内需的当下,尤需消费者的信心和支持。
由此,在今年“3·15”到来之际,对未来做一些畅想,应该不算过分:
1.买得放心:无论什么东西,别买个假的砸在手里添堵。
2.吃得放心:别吃什么东西都一惊一乍,生怕吃出什么毛病来。
3.用得放心:关键时刻别掉链子,比如汽车的油门踏板,别一脚踩下去回不来,来个现实版生死时速。
4.住得放心:别摊上“楼歪歪”“楼脆脆”什么的,整天提心吊胆,或半夜楼上小孩的一泡尿把自个儿浇醒了。
5.行得放心:火车、飞机航班什么的有个准点,万一晚点了也有人给个话儿,而不是满世界找不到一个明白人。
6.玩得放心:旅游少带我逛点商店,我不买东西您也别耷拉脸,因为我原本出来就是玩的;更别半夜三更把我从酒店给轰出来。
7.看得放心:电视别再播虚假广告,有时你红口白牙的忽悠,我还真禁不住诱惑。
8.活得放心:个人信息得到保护和尊重,别让广告电话打到家里来,不仅名字身份证号丝毫不差,还能说出我的小名儿来。
9.投诉放心:索赔之难难于上青天。别发现问题后,被当皮球一样踢来踢去或是被不良厂家和有关部门的不作为当猴儿耍。
10.被当成人:都说顾客是上帝,我没那么大的奢望,在消费尊严的问题上,2010年先让我当回人成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