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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耀华代言违法广告引争议 消协称可依法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4日 07:22  河北青年报

  河北省消协:消费者可向广告主依法索赔

  近日,中国广告协会首次公开谴责十条违法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广告,再次将明星代言违法广告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昨日河北省消协公开表示,遭遇此类违法广告,消费者利益受损时可索赔。

  中广协:十大违法广告已查处

  日前中广协在广西南宁召开的广告节上,发布了十条违法广告,使得明星代言违法广告,特别是侯耀华备受关注。

  昨日,记者联系中国广告协会法律服务中心副秘书长杨洪丰,他表示,此次公布的案例中也有涉及其他名人,只是侯耀华出现的频率比较高,目前这些违法广告已经被浙江、辽宁、山西、河北等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查处。

  对于名人代言,近年来争议不断。杨洪丰表示,作为名人应该慎重选择广告,而此次公布十大违法广告的目的也正是基于此,而作为消费者,不要盲目轻信名人广告,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侯耀华:“有人滥用我名义”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侯耀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未明确表态十则违法广告是否与他有关,只说可能“有人滥用我名义做广告”。

  侯耀华称,披露的违法广告他并没有印象,必须核实后再回应。不排除有人滥用他名义做广告的可能。

  昨日,本报记者辗转联系侯耀华,一直未能联系上,手机总是处于关机的状态。

  省消协:消费者可索赔

  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孙常军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遭遇此类违法广告,消费者利益受损时,可向发布违法广告的广告主索赔。如果名人代言食品类违法广告,代言者还要承担连带责任。此外,为了加大对名人代言违法广告行为的惩治力度,河北省消协还建议,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要增设条款,以便消费者向代言的名人索赔。

  孙常军表示,名人代言违法,受害的不仅是消费者,还有老老实实的合法企业,这样就会导致社会出现信任危机,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

  孙常军认为,名人代言广告要对消费者负责。名人在广告代言时要有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文/本报记者商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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