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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里大造林骗局为何至今还有人深信不疑(4)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3日 13:36  法制日报

  乌日图认为,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这些人深信“万里大造林,利国又利民”的口号,当追求高额回报的目的披上了道德的神圣外衣时,客户对投资风险的顾虑便抛在了脑后。

  也有一些购林客户告诉记者,他们之所以花钱买林子,是因为万里大造林公司发展了好几年,挺火的,又有那么多名人替它宣传,就信了。

  业内人士指出,万里大造林公司之所以运行4年无人叫停,暴露出在托管造林上存在的法律盲区。比如,对托管造林的经营行为没有规范的管理要求;托管造林的宣传如何监督、林木价格由谁依据哪些因素确定、合同应约定哪些内容、客户的利益如何保障等方面都缺乏明确的管理规定。

  当个别公司夸大回报收益时,林地投资人就会盲目相信、盲目投资,而一旦投资完成就变得非常被动。对于这样一个在法律上尚没有明确规定的新生事物,有关部门只好“敬而远之”,而拥有强制执法权的公安机关只能在掌握了确凿的犯罪事实之后才能介入。

  本报呼和浩特11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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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来龙去脉

  2004年1月,万里大造林公司在内蒙古通辽市注册,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此前,这家公司总部设在辽宁省,称辽宁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

  此后,万里大造林公司在内蒙古以每亩每年2元至30元不等的价格承包(租赁)土地种植幼苗,或直接以较低的价格购买林地,再以每亩林地266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给买受人。

  2006年至2007年7月31日,万里大造林公司向全国405家媒体投入5400余万元,做有偿新闻或广告宣传。

  截至2007年8月,万里大造林公司向社会销售林地45万多亩,非法吸纳公众资金13亿元。

  由于万里大造林公司的行为脱离了植树造林的范畴,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指控其“涉嫌非法集资、涉嫌广告欺诈”等。

  2008年8月2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万里大造林公司董事长陈相贵、总经理刘艳英等多名高管采取了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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