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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柜台概不负责不能只为银行免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0日 10:42 红网

  2月15日,重庆一老农到银行取钱,存折上明明只有1000元,银行柜台竟然取给他10000元。最后银行到附近各村请人来看录像帮忙认人,找到老汉家,老汉将多余的9000元钱如数奉还。(《重庆时报》2月19日报道)

  同日,也是重庆的新闻,一男子在当地一储蓄所的ATM机上取5000元,竟发现其中48张百元钞票为同号假钞。另外两张虽不同号,但经过鉴定也是假币。储蓄所否认作假,为此,该男子在储蓄所门前高举“我在这里取到假钱”的纸牌子警示市民。(《重庆时报》2月19日报道)这两则新闻放一起看很有意思,两条新闻的共同点在于,都是储户取钱离开了银行“柜台”,同样都有银行录像做凭证证明其取过钱。不同的结果在于,多给了老农9000元钱的银行,惊慌失措撵着追着把钱讨了回去,在这里银行真是负责“到家”;而自称从储蓄所ATM机取到5000元假币的储户,因为离开半小时后才发现有假,储蓄所对此矢口否认,对此银行工作人员还建议取完钱后应将现金放在取款机上的摄像头上,让其“扫描一遍”以留凭证,总之的意思是说银行无责。

  由此,不由得对每个银行内都挂有的“离开柜台概不负责”的提示牌有所疑惑,如果说对自称取到假币者“离开柜台”后“概不负责”是理所当然符合银行的一贯“原则”,那为何银行竟对由于自己“粗心”多给了其9000元钱的同样“离开柜台”的老农却一直契而不舍的寻找并“负责”到其家里把钱追回?

  在老农取钱事件中,某律师称老农乃是“不当得利”;言下之意是如果不乖乖交出钱来很可能就要吃官司。这种情况怎能不让人联想起2007年末曾闹的沸沸扬扬至今没有最后结论的许霆案?真不由为老农捏了一把汗,还好把钱还了,要不再判你个无期徒刑可咋办啊?

  由于许霆恶意取款案引发的次第风波影响,一段时期以来关于银行或ATM的负面新闻特别多。更有网友总结道:ATM取出假钱银行无责,网上银行被盗是储户责任,ATM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要负责,ATM出现故障多给钱等于用户盗窃,银行多给了钱储户必须义务归还,银行少给钱概不负责……在这条凝聚网民“智慧”并在互联网上迅速流行并传播的“段子”背后,道不尽的是老百姓的弱势的无奈,更使银行的诚信遭受到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危机。

  而这危机之中,“离开柜台概不负责”的提示牌正是让人觉得最冰冷无情也最不靠谱的摆设。老农取款事件告诉我们,离开柜台后银行并非不负责,而是不为你作为“上帝”的储户负责,只为他们自己负责,银行多给了钱你储户必须义务归还——这就是“离开柜台概不负责”的不合语言逻辑也不合常理逻辑的银行逻辑,“离开柜台概不负责”只为银行单方免责!

  许霆案目前仍没有最后结案,关于这起典型事件能否引发或将引发怎样的行业改革或司法改革我们尚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这个事件早就已经不是单一的偶发事件,昨天是许霆恶意取款一审被判无期,今天是重庆的这位老农差一点“不当得利”,那么明天就很可能是我们任何一个人因为从银行取款而获得罪名。在“离开柜台概不负责”的虚伪声明下,我们唯有恐慌,没有丝毫安全感。

  银行作为国家金融机构也好,商业企业也好,自然应该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企业公民责任,而这种责任并不是哪个地方招灾捐多少钱支援抗灾救灾,或者资助多少个贫困学生读书就可以视为完成了义务的,银行最大的公民责任还应该是对自己的“上帝”——储户和用户做好服务工作并全方位的负责。而在当下,“离开柜台概不负责”的提示牌早已不合时宜也成了聋子的耳朵般的摆设,是否该取消了?银行不要只为自己单方免责,而是该为柜台内外的你和储户同样负责,同样尽心服务“到家”,你好,我好,大家好,岂非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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