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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自制食品安全谁来把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5日 06:53 江南都市报

  ●国家将出台《超市现场加工食品经营规范》 ●卫生部门提出三个原则

  美味飘香的烤卤,口味多样的凉拌菜,五花八门的糕点……超市里各种自制食品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

  但连日来,记者走访省城各大超市,发现这些超市自制食品热卖的背后仍存在一些标志不全、操作不规范、缺少统一的质量管理标准、超市自制食品进入门槛低等现象。谁来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保障?

  超市自制食品热卖成为新利润增长点

  12日9时许,记者来到南昌市象山南路一大型超市,一大早这里已人头攒动。在糕点区,货架上已摆满各式糕点,一些市民正在挑选出炉不久的新鲜面包。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超市每天制作的糕点10余种,每天销售额达2000多。在中山路一家新开的超市,几乎每天的烤卤都卖到断货。据悉,消费者选择超市自制食品,主要是考虑它方便、快捷。

  目前,南昌几乎所有大型超市都设置了自制食品区域,有的属承租性质,有的由超市工作人员生产。主要是由于自制食品能直接上架,损耗小,减少了运输成本,且承担的风险较小,利润较高,已成为超市利润的新增长点,在超市总利润中所占的比例也越来越大。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超市自制食品调查报告》显示,多数超市经营自制食品的毛利率都达到15%以上,大大高于其他食品毛利率。

  超市自制食品存隐忧经营者资质审查简单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超市自制食品热卖仍存在一些标志不全、操作不规范、缺少统一的质量管理标准、进入门槛低等现象。

  标志不规范或不全。在象山南路一大型超市的糕点区,记者发现,用透明塑料罩盖住的糕点没有标明生产日期,只有简单的标价。在中山路一家大型超市中,由工作人员包装制作的恒旺猪肚标出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都是“2007.10.11”。部分超市自制食品还只写有“包装日期”,没有生产日期。中山路上一大型超市的熟卤制品不标具体生产日期,而是全以“现做”来替代,消费者根本就不知道何时生产的,放了多长时间。

  操作不规范,卫生管理要加强。多数超市自制食品的经营者或是管理者都办了卫生许可证,采取封闭式销售管理,为工作人员配备了口罩等卫生防疫设施。但在执行过程中,许多销售人员要么未戴口罩,要么口罩挂耳边、兜在下巴上,个别操作人员还边操作还边对着食品说话。一些超市的自制食品区仍有苍蝇飞舞。

  缺少统一的质量管理标准。由于自制食品品种多,各自的保质条件、生产管理水平不尽相同,因此往往出现同样的食品有着不一样的保质期,且相差大。如一只乌骨鸡,象山南路一超市的保质期为3天,而中山路一家超市的保质期则为7天。同一种食品没有统一的质量管理标准。同一种食品,各个超市的包装也是五花八门。此外,在对过期食品的处理上,由于其具有高度的私密性,因此会让消费者心存疑惑。

  超市自制食品进入门槛低。超市对经营者的资质审查都比较简单,只要提供卫生许可证,再交缴纳场地租金,就可以销售自己的产品。个别超市甚至更宽松,先进入后办理相关许可证。一超市经营者无奈地透露,虽然超市设有产品质量部门配备的专业人员,并制定了相关的管理措施,但不可能监控到每一个环节。经营者采购劣质原料或者操作不规范或缺斤短两等,超市方也力不从心。

  超市自制食品经营规范有望明年出台

  据悉,国家至今仍未有专门针对超市自制食品的总体规范。目前,多数超市执行的是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但该规范未对超市自制食品的生产销售提出具体的卫生标准。不过据了解,由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起草,旨在加强对超市自制食品管理的《超市现场加工食品经营规范》正在加紧制定当中,明年初有望出台。其中就要求超市自制食品的全部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均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同时还对过期食品的处理、食品保质期作出了新的规定。

  选购超市自制食品三大事项注意记牢

  南昌市卫生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选购超市自制食品时应遵循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则:一是糕点类食品,每次购买时不要贪多,对未吃完的食品要严格按保存条件进行储存;二是对凉拌菜,买回来后最好再加一些食用醋杀菌;三是熟卤制品买回后最好再过一下火。□文/图记者宋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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