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点开“斗地主”字样被扣10元 原告认为未告知就收费构成违约

  法学教授告移动“乱收费”

  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看到手机屏幕上出现“斗地主”字样,点击后发现是游戏,几秒内删除了该页面,但让著名法学家张凡(化名)教授不解的是,自己被扣10元钱,认为属于乱收费,为此张凡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退还10元钱及立案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共计55元。

  一审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原告认为被告未告知原告杭州斯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优惠大礼包业务即是“斗地主”,原告也看不出来两者间的关系,所以原告认为并未点播杭州斯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优惠大礼包业务,被告不能向原告代收10元资费;被告应当明示手机收费项目,不告知就收费,侵犯了原告知情权;被告与杭州斯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形成代理关系,应承担该公司过错的后果,退还代收取的资费。

  一审开庭时,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辩称,被告主体不适格,该项业务费用是用于购买游戏中的游戏币,被告仅是提供渠道服务,即代收费,原告应当起诉实际出售游戏币的公司。故不同意退还10元资费,原告主张的交通费和诉讼费亦不同意赔偿。

  东城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原、被告系服务合同关系,原告点击的“街机斗地主”程序系一款付费游戏软件,原告亦自认系其主动点击了该程序,故被告收取相应的费用,原告应予支付。

  据此,东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张凡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张凡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   原告称“没有告知就收费就是违约”

  一审判处败诉后,张凡提起上诉。9月11日上午,该上诉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上午9点50分,庭审开始,张凡教授亲自出庭。张凡教授表示,请求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退回代收的10元钱,及其到法院立案、开庭时产生的交通费20元,还有因撤诉产生的诉讼费25元,共计55元,并要求撤销一审判决。

  “我从来没有玩过游戏,点击手机看到是斗地主游戏,我很生气,马上就删除了软件,前后也就几秒,谁知道居然会收费。”张凡表示,他和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有一个电讯服务合同,购买的是150元公务员套餐,合同中并没有游戏软件的内容,如果把游戏放在合同里,就是变更了合同内容,必须经过同意,不经同意就是违约的。张凡教授还表示,在一审判决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是中国移动提供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规定,此种情况出现的举证责任不应该在消费者,而应该是由北京移动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综上判决事实不清,原判决应该予以撤销。

  张凡教授表示,在2016年央视的3·15晚会上,其中就把移动公司恶意程序扣费的行为予以曝光,工信部表态已经叫停这种行为。“我的这个收费就是属于这种恶意扣费,应该予以制止”。

  北京移动称上诉人没有提供任何证据

  北京移动公司的代理人表示,不同意张凡的上诉请求。

  “我们双方并不存在变更合同行为,我方是按照规定替第三人杭州公司代收的。此外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上诉人的手机上出现游戏软件的原因很多,可能是手机病毒、可能是上诉人自己安装的等,上诉人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出现的游戏是我方所为。”代理人说。

  北京移动公司表示,因为这款游戏已经下线,因此现在没有办法模拟当时收费时的情况,所以也没有提供相关的收费提示证据。

  在法庭上,张凡表示,当时自己被扣钱后曾给中国移动的10086打电话咨询,至今也不明白这款游戏是怎么到了自己的手机上的,后来又收到杭州的公司电话通知说要退还给他10元钱,但是他没有同意。“虽然一审我败诉了,但是我上诉了,就是为了希望给广大消费者一个公正的判决”。

  至记者发稿时止,庭审仍在进行中。

责任编辑:孙剑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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