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骏雪佛兰4S店老总登门道歉 称已停售"冠军版"科鲁兹
人民网福州3月12日电(林榕)本网3月11日以头条位置报道“福州华骏雪佛兰4S店因销售“冠军版”科鲁兹被指销售欺诈事件”后,引发强烈社会反响。12日下午,该公司总经理黄国斌到福建省消委会登门道歉,承认消费者投诉事件真实存在,该4S店在这件事中存在工作失误。目前,该店已下令停售该款“冠军版”科鲁兹汽车,并将与“冠军版”科鲁兹相关的宣传彩页全部回收。目前,福建省工商部门已介入调查此案。
福建省消委会投诉监督部主任段建平向记者反馈称,黄国斌承认由于其本人过度“放权”,导致店内营销人员违规销售,出现消费者苏先生对所购买的“冠军版”科鲁兹汽车部分配件系加装改装,而非原厂配备的事实不知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该4S店已向消费者赔礼道歉,答应将问题配件全部更换,并按合同规定保修,另外赔偿现金2000元。
此外,黄国斌解释称,销售“冠军版”科鲁兹其实是福建的“区域行为”。由于厂家提供的基本车型往往满足不了消费者不同的需求,区域经销商为了促销,则要根据市场需求加装或改装车辆,增加性能。他表示,该店目前正积极整改,已下令停售“冠军版”科鲁兹,并将店内含有“冠军版”科鲁兹宣传内容的数百张违规宣传彩页统一收回。同时要求营销人员注意规范宣传,对于非原厂的加装或改装配件,一定要在宣传页上注明,并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该案经媒体披露后,福建省工商局经济检查总队、马尾工商局先后到店调查。记者从华骏雪佛兰4S店所在辖区主管的马尾工商局了解到,目前苏先生举报的车行欺诈行为已由上级工商部门立案调查。
据了解,违规加装或改装原产汽车涉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然而这种行为在汽车销售行业依然普遍存在。去年十月开始实施的汽车“三包”规定和今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的新《消法》,则对汽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更为具体的规定。结合本案,新消法就有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故而今年3月15日新消法实施后,若车行再有欺诈行为,一旦被执法机关认定,将面临车价全款3倍的高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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