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林志颖旗下爱碧丽无害但不应宣传美容

2013年12月19日 18:01  人民网 
                  

  人民网[微博]上海12月19日电日前,方舟子因林志颖旗下公司推销的胶原蛋白饮料开始对林志颖“打假”,一时间舆论哗然。今天下午17点17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经现场检查,位于上海松江、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上海葡萄王企业有限公司”与“爱碧丽”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爱碧丽”系列中的胶原蛋白饮料,都是它生产的普通食品,“产品本身无害”。

  但是,上海食药监也强调,普通食品不应宣传美容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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