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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半小时》聚焦流通困局:进不去的超市
记者:周星乔 韩志涛
摄像:景延
今天《经济半小时》继续聚焦中国流通困局,进场费是流通领域的一个老话题,财经频道也曾多次做过报道,近几年来,相关部门也曾多次下发文件通知进行清理整顿,那么如今进场费现状如何呢,近段时间,《经济半小时》的记者在北京部分超市进行了暗访。
一、记者暗访华润物美 进场费用名目繁多
10月25日,《经济半小时》记者随着一名经销商来到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华润万家超市总部,在这里,来洽谈的商家络绎不绝,在那位经销商引荐下,《经济半小时》记者见到了华润万家超市采购部门的两位工作人员,对于华润万家如何收取费用,工作人员做了介绍。
工作人员:我们有配送中心,我希望到时候,如果我们可以合作的话,你是把货送到我们大仓,当然你送到我们仓,我们再往门店分,这肯定是有物流费用的。
谈到费用,工作人员开始显得谨慎起来,他悄悄透露说,除了物流费用,对于新开展合作的商家,华润万家超市还有其它费用。
工作人员:其它的话,你自己做的话,那咱新建供货商号,包括您的开户,新品立项,等等都要一步步来做,因为你这是从零到有嘛,供应商你要新建,单品也要新建。
工作人员继续介绍说,这里提到的开户、新建等都是一笔笔费用,当《经济半小时》记者询问具体需要多少钱的时候,工作人员表示这是签约的机密,暂时不能透露更详细的数字,但是表示除此之后,还会有好多费用。
工作人员 :中间有好多费用,我们现在没办法把这些签约机密告诉你们,我们有开户费,新品条码费,还有档期的费用,好多好多费用。
工作人员最终也没有透露华润的每笔费用的具体数字,在和《经济半小时》记者交流一会就匆匆离去,在门外,仍然有不少等待洽谈的商户,看得出,华润万家并不缺少供货商,而他们所收的费用也很难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在另一家零售企业物美超市总部,供应商洽谈的场面就像是到了招聘会,这是物美的采购部门所在的楼层,每一个小会客厅都人满为患,楼道里也随处可见正在等候的供货商,据了解,这些商家有些是已经进入了物美来续签合同,有些则是来进一步洽谈。
供货商一 :我进口的进(超市)来了,国产的没有(进来)呢,我也想找他们问问,(但是)不合适,厂家承担那么多不行。
供货商二:我也是新进的。
《经济半小时》记者:你了解他们这的情况吗?
供货商二:也不太了解。
《经济半小时》记者:他费用高不高?
供货商二:我们是外埠的。
《经济半小时》记者:是哪的?
供货商二:河北的,他们每个地方不一样外地费用没有那么高,北京的要高一点。
这位来自河北的家电供货商想进入北京市场,对于物美超市的进场费等费用,他显得很担心。
《经济半小时》记者:这需要吗?
供货商:有的需要(进场费),各个店不同,不一样。
经过漫长地等待,一位采购部的工作人员接待了《经济半小时》记者一行。对于进场的各项费用,这位工作人员做了一番介绍。
工作人员:我们新品,你要入场,要看你每年的销售是多少,看你在北京市场能铺开多少销售,然后根据销售,根据销售的不同扣点,我们费比在25%以上。
《经济半小时》记者:25%?
工作人员:(点头)是的。
这位工作人员说,根据全年的销售额,除了有销售额25%以上的扣点之外,要想在物美销售,供货商还需要给每一个产品再缴纳费用。
工作人员:然后每一个新品15万。
《经济半小时》记者:就是每一个品种就要15万?
工作人员:是单品,不是品种,这是一个品,这是一个品,所有黑芝麻糊不是这俩,是一只15万。
《经济半小时》记者:这是什么费用?相当于条码费还是什么?
工作人员:对,促销服务费。
《经济半小时》记者:现在都不叫条码费了?
工作人员:对。
一种产品的促销服务费就要15万元,那么还有没有其它费用呢,物美的工作人员表示在合作后才可能继续深谈,采访只能到此结束。
客观说,虽然有经销商介绍,但由于《经济半小时》记者是生面孔,华润万家和物美的工作人员还是显得很谨慎,并不愿透露过多。实际上,《经济半小时》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两年进场费的收取是愈演愈烈,有的供货商甚至为此不惜把零售商告上了法庭。
二、巨额费用压垮供货商 昔日合作伙伴如今对薄公堂
冯志平,北京市金天坛食品公司经理,从事食品、饮品代理三十年,前几年,在北京地区他们公司和所有的超市都有合作,但是,这一两年来,他们已经和物美等几家超市停止了合作,冯志平说,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超市所收的费用越来越多。
金天坛食品有限公司经理 冯志平:我们从2011年7月份,总共交给了进店费一个35万、一个是33万8,这是68万8,加上条码费,一共是24万条码费,包括这个新店开业费,包括合同费是交了23万2,全部加起来大概是128万,这个我们从2011年7月份,到2012年9月份统共物美送货,才是113万。
冯志平说,一年多来,金天坛公司在物美超市销售了113万元货物,而物美超市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费用就达到了128万元。
金天坛食品有限公司经理 冯志平:等于说我们做了这一年零六个月,不但没拿回一分钱,我们倒给了物美15万,所以说最后产生分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说作为一个供应商上来说,怎么做也不可能把自己的老本都给赔进去了。
冯志平告诉《经济半小时》记者,超市所收的128万费用当中,占比例最高的就是进场费。金天坛公司和物美在多年以前就已经开始合作,但是,从2011年7月份,物美同美廉美合并之后,物美要求他们重新签署合同,并把商品进入到原来的美廉美超市中。
金天坛食品有限公司经理 冯志平:他合并费,也是选供应商费用,按照他们来说就是进店费就要35万,这个2012年的这个9月份,我又交了一个33万8,这个两项属于进店费,我一共是交给了68万8。
金天坛公司给自己的十多个品种的商品向物美缴纳了68万多元的费用,此后,因为陆续有新品上市,去年5月份和9月份,他们又先后缴纳了3笔条码费24万元。除去这些费用外,物美在同他们签合同的时候还收取了23万元的一笔合同费。
《经济半小时》记者:什么是合同费?
金天坛食品有限公司经理 冯志平:他们每年签定合同以后,就是要求厂家给一个销售,奖励扣点,他们所说的就是奖励扣点,但是就销售比例来说呢,就像我们跟物美2011年签订150万的合同费,就是150万的销售数字,但是我们要给他返到15.47的销售奖励。
冯志平说,物美给他们设定的销售目标是150万元,按照15.47%的扣点,就是23.2万元,看似简单的返点,在冯志平看来,却感到十分气愤。
金天坛食品有限公司经理 冯志平:其实在这个点已经是死的了。
《经济半小时》记者:固定了?
冯志平:对,固定了,就是说咱们说你这15.47%,如果说我定了150万,那我现在完成300万,他也按照你300万的15.47%收,他并不是说,我这15.47就管你这150万,你再多销售300万,我就不收了,不是,这就是一个基数。
《经济半小时》记者:如果销售少了呢?
冯志平:销售少了也是按这个(23.2万)收,他不是按照你实际销售数字收。
冯志平给《经济半小时》记者看了金天坛公司和物美签订的协议书,关于超额奖励部分,净进货额是150万元,奖励率是15.47%。这份协议中并没有更详细的约定,冯志平解释说,如果实际销售超过了150万元,物美就按照15.47%来收取扣点,而如果销售低于150万元的话,23.2万元确实一分钱也不能少的,事实上,金天坛公司在2011年当年仅销售了65万元,而23.2万元钱早在签合同的时候就被物美直接从此前的货款中扣除了。
除了这些较多的费用外,物美还收取了新店开业费6万元,加上物流费以及罚款3.4万元,总共一年多的时间收取的费用达到了128万元之多。对于金天坛公司来说,不但110多万元的货款血本无归,还要再向物美缴纳十多万元钱,在这期间,冯志平多次找物美协商,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于是,在今年5月6日,金天坛公司把物美公司起诉到了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要求物美退还进店费、条码费、新店开业费、多扣的年度奖励费等费用共计126万多元。
去法院起诉后,冯志平拿着相关部门发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提供给了法官,没想到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
金天坛食品有限公司经理 冯志平:但是因为在法院认可当中,这属于一个行业的规章制度,还不能说是法律法规,所以法院不予认可,相对来说,尤其是像我这种情况来说,就是想把这个按照不合理的费用向物美索取,让他归还的话,在法庭上方面,因为没有相对应的有利的法律法规他这一块不认可。
无可奈何之下,今年7月24日,金天坛公司接受了法院的调解,根据调解协议,物美公司支付金天坛公司货款47万元,支付后,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金天坛公司承诺:若仍有遗漏或为核对的业务往来票据、单据一律作废,金天坛公司放弃上述票据所代表的全部债权。
金天坛食品有限公司经理 冯志平:在这47万里头,还不在我们诉讼的120多万里头,其中在这100多万以外,我们还有14万,将近15万的货款呢。所以说实际上他就归还了我最后一个9月份新品的33万8,实际上就把那个退还我,其它的任何费用没退,因为法院不支持。
对于进场费,我们其实并不陌生,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家乐福等超市进入中国后,带来了在发展中国家的扩张模式,通过向供货商收取通道费、占压货款,赚取后台利润,实现低成本快速扩张。对进场费,刚才节目中也提到了,相关部门多次出台管理办法,工作方案,但供货商在维护权益时,这些竟然得不到认可,进场费到底能不能得到清理整顿呢?
继续聚焦中国流通困局,近两年来,以北京来说,超市收取进场费是愈演愈烈,有的供货商销售113万元货款,被收取的包括进场费、促销费在内的等等费用竟达到128万元,以至供货商不惜和零售商对簿公堂,进场费清理为什么这么难,真的整顿不了么。
三、商家至少50%利润来自供货商
进场费存废引争议
对于收取进场费,超市部门是什么态度呢,今年2月份,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记者曾采访过物美商业集团助理总裁种晓兵,他告诉我们,近些年来,企业人工和租金成本一直在快速增长。
物美商业集团助理总裁种晓兵:连续这几年,零售成本都是大幅度地增长。特别是2011年,我们平均每个人的人事费用,增长将近20%以上。我们租金成本的成长也是比较快,比如说我们在签约店铺,五年一期,长一点的十年一期,重新谈判、重新签约的时候,成长的幅度会15%,甚至更高。
在成本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很多大型零售企业虽然收了很高的费用,但是整体的盈利水平却并不高。
物美商业集团助理总裁种晓兵:我们的综合毛利率就是19点多,人事费用率刚才我讲了,现在是5%点多,租金的成本也是在5点多,再加上一些其它的费用,运费、水电费,还有设备维修费、房屋维修费等等 可能最后只剩到,(净利润)给零售企业剩到已经是2%、3%这样一个水平。
但对于零售商所讲的难处,很多供货商却并不认同。康凯是北京吉瑞泰轩商贸公司的销售经理,从事代理近十年,他告诉《经济半小时》记者,超市所收的费用年年都在增长,有些超市的合同费也就是无条件返利费用现在已经达到20个点,作为供货商,他们已经快顶不住了。
北京吉瑞泰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康凯:你要说少收一些,可能还有可能,因为商超也要运作,但是你逐年的在增加,逐年的在增长。我们一开始五个点,现在这两年,三年涨了20个点这太高了。我们现在已经被压榨了,根本就接受不了了。
康凯按照零售价格是10元钱的商品给《经济半小时》记者算了一笔账。
北京吉瑞泰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康凯:就是终端零售价是10块钱的东西,然后一般商超保证的毛利,有一个前台的毛利,是18个点,那就是他要争取8毛2分钱,应该是8块2,他应该赚1块8。那中间我们无条件返利是23.5。无条件返利也是给到商超那,那我们的价格就定算是6块2。那中间3块8是商超去挣钱,那10块钱的东西那挣了3块8,实际上这个利润。
仅仅在商品本身,10元钱的商品,零售商就拿走了将3.8元钱的费用,而剩下的6.2元钱,除去进货成本,供应商要想赚取利润非常困难。
《经济半小时》记者:正常的你们的利润(毛利)是多少?
北京吉瑞泰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康凯:正常也就是28个点左右,这还得说我们把所有的东西,包括我们的库房、人员,工资,实际上中间我们就剩4毛钱,因为咱刚才算了超市是6块2,实际上我们是5块8,我们中间就只有4毛钱。
康凯告诉《经济半小时》记者,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要想继续经营,只能抬高价格。
北京吉瑞泰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康凯:就只能有一个办法,就是加价了。加价最终还是消费者买单,所以我们也不想把价格抬的太高,所以这个苦只有自己知道。
康凯说,不管怎么变,零售终端,前台和后台的毛利是不变的,随着基数的增大,到最终的售价也会更高。零售商除了商品从本身获得可观的利润之外,名目繁多的收费也是轻松获利的渠道。
北京吉瑞泰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康凯:现在促销服务是万能的,为什么说是万能的,因为现在所有的费用都叫促销服务费,不管扣啥费用都可以叫促销服务费,你像三令五申的进店费的问题,对吧?现在可能采购直接跟你谈的时候就是进店费,但有的人,就是说我就叫促销服务费,那这个促销服务费说得也很根本,促销服务费15万,到底是什么原因,对吧?实际上就是换汤不换药,不知道把国家政策置于什么地步。
《经济半小时》记者注意到,在零售商和供应商签订的协议当中,几乎看不到违反政策规定的任何破绽,但是,在附加的协议当中,收取的费用统一叫做促销服务费。首都经贸大学营销系主任陈立平告诉《经济半小时》记者,从国内零售商上市公司的情况来看,从供应商获取的利润来源至少是50%以上。
首都经贸大学营销系主任陈立平:这里面有很多的一些具体的研究,那么这一点我觉得上市公司有一些披露,仅就披露看是普遍占有50%以,有些公司甚至高达70%,这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
陈立平说,从1996年起,中国进入了买方市场,供大于求的市场条件下,零售商的地位日益突出,而中国是一个中小企业所占比重较大的国家,有99%属于中小微型企业,零售商利用渠道优势,逐渐形成了一种不平等的零供关系。在这种不平等关系当中,高额的进场费、拖延的帐期成了高悬在供应商头上的一把利剑。
首都经贸大学营销系主任陈立平:比如说我扣率是20%,你把这个东西卖了,80你总得给我吧,他100天以后给你,现在经济在放缓,整个融资成本很高,所以说零售商为了渡过寒冬现在零售商迫切需要现金流,这方面占用供应商的货款我觉得要比狭义的收费对供应商的影响要大得多。
陈立平告诉记者,发达国家现代零售业的利润,绝大多数都是来源于自身经营,赚取产品的购销差价。对供货商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用占利润的比例很低,一般都不到百分之十。
首都经贸大学营销系主任 陈立平:沃尔玛、家乐福在国外几乎通过整合供应链来获利的,比如说通过自主品牌开发,比如说沃尔玛和家乐福在全国,在全球价格低洼地带的大量采购,每年要从中国采购几百亿美元的商品,那么这里面我觉得沃尔玛和家乐福在自己的本国的法律环境,几乎不可能是靠入场费使它自己盈利。
陈立平说,国际上看,日本零售业在发展过程中,也曾出现过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大幅向供应商收取费用的情况。1991年,随着大卖场的出现,大规模滥用优势问题几乎扩展到所有业态。日本中间多次制订法规,对大型零售业滥用优势地位行为进行明确定义。对违反法律的行为由公平交易委员会仲裁,进行严厉处罚。
首都经贸大学营销系主任陈立平:如果你中小供应商你认为零售商欺负你了,收取不合理的费用了,你可以把大型零售商告到公平竞争委员会,由公平竞争委员会进行独立调查,然后最终作出裁决,它的裁决也不同,比如说在日本分为这么几个阶段,第一是警告,第二是罚款,日本从2010年修改了大型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的法律以后,主要是加大对违法大型供应商的力度,它的罚款额几乎都是按人民币以亿来计算,这样我觉得对大型零售商能够起来到震慑作用。
在北京,也有零售商开始了主动走出去向厂家订制商品的的探索,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李燕川告诉《经济半小时》记者,在发达国家,零售商主动采购的商品的比例能达到80%以上,自有品牌达到20%。目前,超市发主动采购的产品占全部商品的70%以上。
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李燕川:在商品质量上我能把住关,我自己自采。第二方面也确实减少了我们跟供应商的摩擦,那么有一些要这个,要那个,就避免了,包括自己现在也开创一些自由品牌的一些东西,像这样可能会避免很多的矛盾,
李燕川说,他认为零售商同供应商是一种紧密的伙伴关系,而不是对手和敌人,为了解决矛盾,超市发成立了调解委员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专门协调解决各种问题,供应商对于发现的问题可以直接反映给公司的副总裁,超市发还经常组织供应商交流考察,同时还建立了详尽的数据库同供应商分享,使他们的产品有的放矢。
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李燕川:因为我们有时候跟供应商沟通的时候,他认为你是零售,我是生产,我对顾客也不太了解,也不管,但我觉得让他跟我们达成一个一致的思想,那你在做什么,他也会支持你,会配合你,所以这样的沟通的非常的好。
半小时观察:
进场费到底有多少名目,零售商收取的进场费到底有多少,对这一点一直没有职能部门给出过权威数据,不过有一点可以参考,天津的一项调查曾显示,进场费最高占到商品售价的40%,今年六月份,华中地区的一家零售上市公司负责人透露,公司主动停止向供应商收取的进场费至少超过2亿元,以此揣测,零售商收取的进场费将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对于进场费,我们已说得太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曾反复制订办法,下发文件,然而在采访中,我们却依然能清晰地感受到供应商的愤怒和无奈,五部委为什么管不住一个进场费?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指出,要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绝不是只放不管,而是放要放的坚决,管要管的合理。对于进场费这样的中国流通领域的怪胎,我们期待着相关部门能够拿出更可行、更坚决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