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尽快停止侵权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7日讯(记者 邓浩)2012年5月11日广药集团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裁决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微博)”商标,广药集团胜诉收回该商标。“王老吉”商标争夺案尘埃未定,加多宝改装红罐王老吉的消息又重新引发网上热议。网民在质疑加多宝改装王老吉涉嫌窃取国有资产的同时,有观点认为加多宝难以复制当年的成功。
改装是窃取国有资产 应尽快停止侵权行为
今年2月以来加多宝在各地纷纷推出带有“加多宝”字样的红罐王老吉新包装,该消息在仲裁结果公布后也引发了网民质疑。此前,加多宝及其母公司鸿道集团私自更换包装即遭到广药集团反对。如王老吉原始商标是画轴状的图案和文字,而加多宝红罐王老吉一直使用的却是竖着写的王老吉三个字。另外,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包装字体也和广药集团最初申请的王老吉商标的字体不同等多处改变。广药集团市场部工作人员认为,“加多宝这种做法其实就是在弱化原来的王老吉商标,让消费者把红罐王老吉的特定标识等同于王老吉商标。”大多数消费者也表示,如果不仔细看,是不太能分辨新旧包装的。
对于“王老吉”商标之争,网民“森焱”认为加多宝贪心,虽然推广王老吉出了大力,但广药确实是品牌持有人。
网民“土豆网曹天才”强调说:“加多宝在商标租赁周期过半时或许就该考虑培养自身品牌了。目前的悲情,也可以说有些咎由自取。不管使用任何手段,行贿或者是其他,广药要不给你所有权,那就不是你的。”
对于加多宝改装王老吉,网民“我不爱钱”诘问道:“还以为是山寨货。红罐王老吉突然加上‘加多宝’这几个字,没经过广药授权允许吧?这算不算窃取国有资产呢?”
网民“海水和火焰”强调说:“加多宝急于宣传自己的品牌可以理解,但不能侵权,滥用国有品牌,乱改包装。”
网民“小书虫”认为,既然仲裁结果已经公布,加多宝应尽快停止新包装侵权行为,还“王老吉”商标本来面目。
加多宝行贿未考虑法律风险
裁决书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该结果也再度引发网民对于当初加多宝行贿事件的关注。
网民“wikimans”分析道:“仲裁广药集团能够获胜主要依据是认为鸿道集团方面补充合同签订存在行贿行为,《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情形中包括“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这一情况。
网民“黄育华”认为,加多宝在商标使用上严重失算,通过行贿获得到2020年的使用权,没有考虑到法律风险,况且广药还有国资背景,导致了目前的被动。
网民“哲璨”表示:“那天看到王老吉商标案广药胜诉后,轻舒一口气。如果靠多次行贿的低劣手段取得商标权的加多宝能胜诉,那就是中国社会的大娱乐了。”
加多宝难复制当年成功
网民“鞍山清风居”评论道:“加多宝通过行贿手段获取商标使用权应该受到惩罚,不过广药集团要回王老吉商标后应该发扬光大,可别王老吉就此销声匿迹。”
著名经济评论员马光远(微博)表示,广药赢了第一个回合,但关键是第二个回合。未来的凉茶市场,是多一个加多宝,形成加多宝和王老吉对峙,还是王老吉从此衰落,加多宝异军突起呢?一切皆有可能!这是一个新兴的市场,市场格局远未定型,加多宝和广药都有机会。
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院长黄升民则认为,加多宝难以复制当年的成功,正因为王老吉太成功了,加多宝要塑造自己的品牌将会比较难。而王老吉当初成功的三个因素市场空白、国内大事件助推、上升的经济势头,在当前并不具备。
国企能捍卫自己权益是进步
网民“Xiaoyu”认为,是王老吉本身的价值,创造了加多宝的财富神话。加多宝不过是国企授权给予营销的权力,“把店面租给别人,别人经营的好,这个店面就是人家的吗?”国企能捍卫自己的权益而非出卖,是一种进步。
针对王老吉商标案仲裁结果,广药集团日前发表启事称,这一仲裁结果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着积极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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