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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称毒胶囊事件本可避免 8年前曾呼吁抵制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5日 06:31  山东新闻网-山东商报

  新华社长春4月24日专电 媒体爆出“问题胶囊”事件之后,不起眼的胶囊引发了各方关注和热议。究竟“问题胶囊”危害有多大?今后服用胶囊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教授说:“工业明胶中重金属铬的毒性远高于三聚氰胺,其所涉及的违法生产企业更是多而广,危害更大。”

  吉林大学药学院副院长周余来教授表示,如果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这些现象或许是可以避免的,因为使用工业明胶制作胶囊早已是业内熟知的。

  资料显示,早在2004年,中国医药包装协会空心胶囊专业委员会就已针对使用蓝矾皮(鞣制过的各种皮革边角料)制取的“垃圾”明胶和非药用辅料生产的空心胶囊发出呼吁,并印刷了呼吁书,建议制药企业抵制使用劣质明胶空心胶囊。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明胶种类及用途的不同,其原料要求也不尽相同,我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不同种类明胶的原料进行了详细规定。部分企业为了自 身经济利益,不顾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用蓝矾皮生产明胶。部分空心胶囊企业为了追求利润,采用劣质明胶为原料,在条件极差的环境中生产空心胶囊。蓝矾皮中含有大量的铬,且无法清洗去除。

  据了解,铬对人体骨骼系统毒性极大,尤其影响儿童的骨骼发育。蓝矾皮胶中的六价铬离子若被人体长期吸收,会引起黏膜发炎、溃疡、皮肤过敏、皮肤湿疹、鼻中隔溃疡、喘息性气管炎等,六价铬盐有致癌作用。

  ■ 专家建言

  

  工业明胶铬限量标准应提高

  据了解,铬是我国药典(2010年版)规定的食用、药用明胶必须要测的重金属之一。

  董金狮指出,目前我国相关标准中,A级(国际先进水平)食用明胶对铬的限量要求为1mg/kg。而药用明胶对铬的限量为2mg/kg,低于食品 明胶的国际水平。因此,董金狮建议,应提高相关检测标准,与国际接轨,将药用明胶的铬限量修改为1mg/kg,从技术上没有问题,只要严格要求生产企业执 行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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