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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远健身会所不履1000元退卡判决被罚1.5万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9日 17:11  北京晚报

  拒退一千元 被罚一万五

  澳远健身会所不履退卡判决 上午被法院强执并重罚

  本报讯(记者 张蕾)一健身会所因拒绝履行法院判决,退还会员卡内剩余服务费1404元,被会员李女士申请强制执行。今天上午,朝阳法院执行庭10余名执行干警来到澳远健身晨光家园店进行强制执行。澳远健身的负责人无奈之下当场兑现,法院后对该公司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处以了1.5万元的高额罚款。

  2010年7月,李女士在位于朝阳区晨光家园小区外的澳远健身会所办理了100次会员卡,并交纳了入会服务费1800元。据李女士讲,入会时会籍顾问向她承诺可免费打乒乓球,并写入合同,但入会后打乒乓球却变成了划卡,李女士对此不满,要求退会。后双方在区消协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健身会所一个月内将卡内剩余的金额1404元退还。

  协议达成后,澳远健身却一直拒绝履行,李女士遂诉至法院。开庭时,澳远健身无人到庭,2011年1月,朝阳法院缺席判决该会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李女士服务费1404元。

  据悉,这家健身会所是一家连锁店,在北京开有三家分店。1000余元对于一家企业来说不是大数目,但是这家健身会所却迟迟没有履行判决。朝阳法院执行法官曾多次以电话、送达传票等方式通知澳远健身晨光家园店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但对方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

  今天上午,记者随执行干警来到澳远健身晨光家园店,这是一家地下健身会所。上午记者到现场时发现,这家会所正在装修,一进门口的几台跑步机上还有会员在跑步,办公室内却只有一名自称是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法官对这名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期间,澳远健身晨光家园店的总经理李某出现。

  “我是负责人,我不是法人,有什么事去找法人。”一开始,李某并不配合。就在执行法官对办公室进行搜查期间,李某突然转变态度,表示“上面”发话了,马上把钱送过来。不久,该公司的人将执行款送到,法院后对该公司处以了高额罚款。

  法官提醒消费者,进行预付费消费时,应选择有资质有信誉的企业。 J009 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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