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 据新华网报道,山西省质监局4月17日上午8时30分,接到可口可乐9批饮料疑混入含氯消毒液事件应急检验通知。4月18日凌晨4时45分,该局召开第二次新闻情况通报会,称该9批次产品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在抽样送检产品中,并没有消毒氯水事故次日生产的饮料,遭到媒体质疑。
据中广网报道,山西省质监局18日凌晨召开新闻通报会,称被曝含消毒液的9批次可口可乐抽检均符合国标,对人体无害。但在山西省食品安全监督检验院梁宝爱出具的检验数据单上,记者看到,醒目(苹果汽水)、芬达(橙味汽水)的游离余氯远远高于国家标准。尽管山西省质监局局长常高才一直在强调说是2月4号-8号所有批次他们都抽样了,专家组也指出是从4号到8号的,可是在通报的时候记者没有发现2月4号批次的产品,检测所列都是5号到8号的所谓9个批次。山西省食品安全监督检验院的梁宝爱女士在现场解释说,因为质监的稽查人员在市面上没有买到2月4号的产品。值得关注的是,在现场梁宝爱出具的这个检验数据单上记者看到,醒目(苹果汽水)20120206、20120208两个批次游离余氯实际检测值是0.02mg/L,芬达(橙味汽水)的游离余氯实际检测值是0.04mg/L,远远高于限量值0.005mg/L的国家标准。
4月17日,有媒体报道称可口可乐(山西)饮料有限公司在管道改造中,将含氯处理水误混入饮料中,导致其中9个批次、12万余箱可口可乐氯含量较多。可口可乐公司员工称,这批饮料被销往偏远县区和山区。可口可乐公司声明称该说法不符合事实,但拒绝回应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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