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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宫园精装房存质量问题 购房者遇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15日 15: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检网讯 (李素)坐落在北京CBD商圈的世茂宫园高档住宅,日前被购房者投诉,反映其房屋装修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见中国质检网去年8月22日《鹏丽花园万元每平精装房 现严重质量问题》报道)。   

  当购房者准备验房入住时,经过“华环(北京)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检测,以795.53万元总价购买世茂宫园2号楼1单元3层305室的精装修房,房屋中的走廊、厨房、书房的TVOC值(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严重超标;洗衣房中的二甲苯、TVOC值(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超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该环境监测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业主说,对于此房屋的检测结果,建议半年内不宜居住。(见中国质检网今年1月18日《世茂宫园出现这样质量“瑕疵”怎能让购房者放心?》报道)。截至目前,此事仍未得到妥善解决。

  中国质检网投诉中心的工作人员就此房产纠纷咨询了业内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吴律师解释,目前我国正在使用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中有房屋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买受人有权退房的规定。但针对该房产纠纷,开发商通过补充协议的形式,将示范文本中关于空气检测不合格有权退房的内容变更为,“经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该商品房因出卖人原因造成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该商品房所在楼栋设计施工时(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前的设计施工)国家关于室内空气质量实行的强制性质量标准的,由出卖人选择进行整改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直至该商品房的室内空气质量符合本条约定的质量标准,买受人不退房”。

  吴律师说,开发商变更后的上述内容实际就是一个霸王条款,剥夺了购房人根据主合同约定拥有的退房权。此外在该合同中还有其它类似的霸王条款,严重损害了购房人利益。

  消费者面对这样的霸王条款,很气愤但又很无助。面对空气质量不达标,无法入住的房子,难道就只能自认倒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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