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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监局公布特灵眼药等77种药品广告违规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08日 15:4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王思海)北京市药监局6日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称,发现77种药品存在夸大功效的违规内容,其中“珍珠活络二十九味丸”“诺里莎”“特灵眼药”等30种药品发布违规广告情节最为严重。

  记者从北京市药监局了解到,该局对北京市辖区内27个电视频道、32份报纸类媒体及13个电台频道8月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共监测到“严重违规行为”的药品广告285条,均为平面媒体发布。违规广告涉及药品品种77个,存在未经审查发布和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的行为。

  在北京市药监局发布的公告列表中,“珍珠活络二十九味丸”“诺里莎”“特灵眼药”等30种药品发布违规广告情节最为严重,其中“珍珠活络二十九味丸”在一个月内发布违规药品广告次数就达15次。

  北京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称,药品广告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任意夸大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也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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