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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售天梭表为假货 律师称高朋网应赔偿消费者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06日 16:14  北京晚报微博

  维权律师邱宝昌对于此事也很关注。他说,现在天梭中国已经表态,所送来的手表经过鉴定是假货。如果作为网站经营者,高朋网(微博)没法提供手表的货源和进货渠道,没有证据证明自己销售的手表是真的,其在法律上就处于一个不利的地位。

  邱宝昌建议,高朋网应该本着实事求是、尊重法律和尊重消费者的原则来处理此事,“建议协商解决,或者给消费者退货,或者换货,或者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邱宝昌律师表示,一旦被鉴定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那么消费者可以获得双倍赔偿。J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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