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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承认用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 或被罚6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08日 08:04  中国新闻网微博

  涉嫌违反《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沃尔玛屡次违规,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部门将按照上限给予处罚。”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通气会上获悉,沃尔玛已承认用低价普通猪肉冒充高价“绿色猪肉”,但迄今为止,无人出面为“涉假门”的问题环节做出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工商部门已明确表示,沃尔玛三店并罚或将被处以60万元行政处罚。

  工作人员承认以次充好

  前日,重庆沃尔玛曝出渝北冉家坝店、沙坪坝凤天店、大渡口松青路店,涉嫌以低价普通冷鲜肉假冒“绿色猪肉”销售。昨日,案情有了新的进展。据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介绍,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高金食品公司已明确表示,8月1日~8月25日,沃尔玛沙坪坝店共8次向其购进“绿色猪肉”,总量仅有506.4公斤,金额为14361元。而该店出售的“绿色猪肉”却达到1284公斤,共计收入38454元。

  “库存猪肉和销售现场的猪肉都没有‘绿色产品’印章。”执法人员说,绿色猪肉的保质期仅3天。冉家坝店最后购进“绿色猪肉”的时间是8月12日,但8月24日、8月25日仍有销售。此外,该店在1月已开始销售“绿色猪肉”,而那时高金食品公司并未销售“绿色猪肉”。可以推断现场查到“绿色猪肉”共有25.5公斤以及1月销售的78公斤“绿色猪肉”均为以次充好。

  据沃尔玛重庆冉家坝店工作人员称,当事人于2011年8月24日从某公司购入455公斤普通冷鲜猪肉,现场摆放在标有“高金食品。鲜冻猪肉.中国绿色食品认证”等标识的冷藏柜销售的猪肉,包括在商品标签上标明的“绿色猪肉”,正是从这455公斤普通冷鲜猪肉分割而来。

  “松青路店购进的‘绿色猪肉’只有83.2公斤,而销售量却达到650公斤。”工商局执法人员介绍,销售量是进货量的8倍之多。

  暴露出沃尔玛管理混乱

  明明是普通猪肉,却冒充绿色猪肉,卖出高价,欺诈行为再次发生在世界500强企业沃尔玛身上。

  工商部门表示,沃尔玛方面已承认了用普通猪肉假冒“绿色猪肉”。“询问了门店负责人、分割技师、称重打码人员,但无人能够清楚解释问题究竟是出在哪个环节。”执法人员表示。

  “制度确实存在,却形同虚设。”市工商局执法一处处长唐川认为,假冒“绿色猪肉”事件发生,本应尽快给予处理,而至今相关人员并未如实交代情况,充分暴露出沃尔玛内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三店或并罚60万元

  目前,工商部门已明确表示,沃尔玛三家店的行为是对销售的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已涉嫌违反《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13条的相关规定。“沃尔玛屡次触法,我们将考虑按上限给予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沃尔玛的这种行为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店并罚或将被处以60万元行政处罚。

  市工商局将会尽快办理此案,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终处罚结果将于下周公布。(见习记者 严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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