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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忽悠消费者拒绝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5日 17:14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

  ■见习记者 吴林

  本报3月14日讯 3月4日,本报B02版报道了《标价10元收16.9 家乐福又“欺诈”》,今天,记者再次接到袁小姐的投诉,称家乐福不仅一而再再而三地忽悠消费者,最后还拒绝道歉赔偿。

  消费者:

  等了三天,结果让我很受伤

  “我都等了三天,等得花儿都谢了,了无音讯,感觉自己又被忽悠了”。今天早上,袁小姐告诉记者,3月10日下午,家乐福工作人员称物价局要家乐福和消费者私自协商,问她需要怎样的赔偿。

  袁小姐称家乐福作为道歉方,如何赔偿应该有合理安排,而不是质问消费者。之后,家乐福工作人员却表示要等经理处理。

  谁知道?这一等,三天过去了,家乐福却没有再与袁小姐联系。

  3月14日下午,袁小姐终于等到了家乐福的电话,结果却出人意料,让袁小姐很伤心。

  “家乐福完全没把消费者放在眼里”。袁小姐很气愤地告诉记者,家乐福的客户助理打电话告诉她,她可以选择退货,但家乐福不会给予任何赔偿,也不会赔礼道歉。

  “赔偿都是次要的,关键是家乐福的做法让我很气愤,心底咽不下这口气”。袁小姐表示:她会继续向物价部门举报投诉。

  家乐福:

  消费者不满意,可以继续协商

  3月14日上午,记者联系了家乐福芙蓉广场店的何经理,何经理称需要袁小姐提供样品、照片、以及发票等相关证据才能给予赔偿。

  下午6点,记者联系上了何经理,何经理表示:家乐福只愿意负责原价退货。如果袁小姐对此不满意,可以与袁小姐继续协商。

  晚上7点,何经理再次打电话告诉记者,声称家乐福正在和袁小姐进一步协商中。

  下午,记者走访了长沙市物价局,一位姓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价局正在对此次事件进一步调查,等取证调查完毕,将会给袁小姐满意的答复。

  “物价局绝不会允许家乐福私自和消费者协商”。对于家乐福私自和袁小姐的协商,工作人员给予了这样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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