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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港丽园天花板开裂掉落 物业称过保修期无责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2日 23:10  新民网
天花板开裂掉落。新民网记者沈戬 益丰路55弄现场回传天花板开裂掉落。新民网记者沈戬 益丰路55弄现场回传

  【新民网·独家报道】“三年前天花板开始出现裂缝,前几天墙面开始脱落,差点砸伤家中老人。”近日,家住张江春港丽园的市民张先生向新民网反映称,他所居住的房子出现质量问题,而开发商早已倒闭,物业和居委会均表示,由于房屋已过了五年的保修期,所以不再承担维修责任。

  “天花板开裂后不断下沉,这样的房子谁还敢住。”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原本就居住在张江地区,2001年6月份,他所在的地块动迁,他被安置到现在的住处,位于益丰路55弄的春港丽园小区内的一套三室两厅的住房。三年前,张先生发现主卧顶上的天花板有开裂现象,他随即向物业报修,但物业表示开裂属于正常现象后便不了了之。直到今年2月份,张先生发现开裂的天花板已经明显下沉,随时有掉落的可能性,不得已,张先生和夫人只能从主卧中搬出,暂居在客厅内。与此同时,张先生发现除了主卧室,屋内其他地方的天花板也出现了裂缝。

  3月2日下午,新民网记者在张先生家看到,主卧天花板的表层有一条约2米长的缝隙,而开裂处的天花板则明显下沉约有1厘米。张先生说,当初他只对房屋进行了简单的装修,屋顶只打了薄薄一层腻子,也没吊顶,他认为这是房屋本身质量存在问题。为此,他再次找到小区物业反映情况,物业派人上门检查后表示,这是房屋“先天不足”,物业无法修理。张先生又找到江春居委会反映此事,但居委会则表示,当初的开发商已经倒闭,且房屋已经过了5年保修期,想要维修还得张先生自掏腰包。

  对于物业和居委会的态度,张先生表示不满。他认为,这是明显的房屋质量问题,更何况这是当初的动迁房,即使开发商已经倒闭,政府也应该负责到底。

  采访中,记者发现该小区存在天花板开裂现象的远不止张先生一家,小区70号4楼的一户业主告诉记者,他家的天花板也已经开裂。小区这几年已经有好几户居民发现自家天花板出现裂缝。

  新民网记者随后找到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在听取了记者所反映的情况后表示,“张先生的房屋确实已经过了保修期了,这个是在房屋质量合同书上有明文规定的,所以物业不再负责维修。”记者又找到江春居委会了解情况,一位陈姓工作人员坦言称,房子的确存在问题,但房屋已过了保修期。(新民网记者沈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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