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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芝电视屏幕频出故障 消费者艰难寻找解决路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 17:46  维权网

  维权网北京讯:2010年8月4日,广州的孙女士向维权网反映,她于2008年4月购买的东芝液晶电视(型号:42A3000C)从今年的3月份开始每次开机的时候屏幕上就会出现竖线,而且情况越来越严重。

  被过滤广告消费者:我已经做出很大让步,希望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孙女士称,她和东芝双方都提出过解决问题的方案,可是到现在为止双方仍没有达成一致。“一开始答应要给我换屏,可是等了很长时间等到的回复却是‘无法换屏,因为东芝公司现在不再生产此款屏幕,只能更换东芝的其他机型42CV500C或者42XV500C,是否补交差额待定!’”后来,东芝提出的补交差额的换机方案没有被孙女士接受。东芝的提出的换机方案是这样的:(一)采用东芝42CV500C电视更换原电视,需加价RMB1200;(二)采用东芝42XV500C电视更换原电视,需补交RMB2000。孙女士说:“对于东芝的换机方案我不接受,补交金额太多,需要协商。”孙女士认为补交金额过多她是有的根据的,因为她在网上找到了与她有同样遭遇的其他省市的消费者,该用户的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并且还给孙女士提供了东芝的换机证明传真。“东芝为什么能给别人处理不能给我们处理?我已经做出很大的让步了,希望我的问题也能尽快得到妥善的处理”。

  东芝:现在可以为孙女士换屏,我们在等待她的答复

  维权网联系了东芝公司广州的维修站,他们的负责人说:“我们现在随时可以为孙女士换屏,我们在等待她的回复,当时不能换屏是因为工厂当时没有屏幕,现在有了随时可以换。至于换机这个方案,我们是做售后服务和维修的,我们没有权利决定这些,这些都是厂家说了算,我们都是严格按照‘三包法’来处理的。”

  消费者:东芝在这个问题上搞区别对待,愚弄消费者

  孙女士说,她曾数次给东芝的客服打电话想寻求解决办法,可是得到客服接线员的回答总是“我们没权处理,需要上报上级领导”。“当时说不能换屏幕,现在我要换机了却又能换屏幕了?现在换屏又要收取高额的费用。客服总是说没权处理,需要上报,可是这么长时间都过去了一点消息都没有,我要直接找他们的上级领导,为什么要区别对待?你们的质量问题为什么要让消费者买单?”

  国家新三包法:

  国家新三包法第七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二)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三)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

  截至发稿时,孙女士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孙女士希望东芝公司能够给她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办法,她还将通过多种形式反映此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贺利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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