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 姚盼)本来以为是一次时髦的“秒杀”促销,岂料,面对蜂拥而至的半价优惠券,肯德基突踩刹车,招致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4月9日,荆楚网《热点网谈》节目特邀湖北省首义律师事务所郭能律师和荆楚网资深评论员吴双建,就肯德基“秒杀门”事件展开讨论。吴双建认为,肯德基的做法粗暴且没有诚意,是忽视互联网传播规律造成的。郭律师认为,肯德基的做法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最高可被处罚数千万元。
据报道,肯德基于4月6日早上,分时段和轮次推出网络秒杀优惠,最高优惠幅度达32元。下午顾客消费时,却被告知后两轮活动取消,众多顾客聚集在各地肯德基店讨说法。肯德基回应称,有大量顾客持“假优惠券”消费,公司于中午紧急暂停秒杀计划并考虑报警。不少消费者提出异议,肯德基此次优惠活动中,一方面称电子优惠券库存设为100张,拍完即止,号召网友“秒杀”,但同时又称“复印有效”,这不是自相矛盾?其次,活动称,将把电子优惠券通过电子邮件,发往买家在淘宝账号绑定的注册邮箱。那么,肯德基如何识别顾客手中的优惠券是真是假?显然肯德基的回应是站不住脚的。
吴双建认为,肯德基在“秒杀门”事件中的处理方式是不够诚意,甚至可以说是粗暴的。首先,肯德基在策划此次优惠活动前,不了解或者忽视互联网的传播规律,仍然按传统的促销套路来组织,缺少必要的风险评估,完全没有预料到事情的可持续性与可实施性。出现问题后,对于优惠券的说法一再改口,又粗暴的采取取消活动、否定消费者,甚至可以把店关门,员工一走了之,弃在用餐的顾客于不顾等行为。对于一个拥有2100余家连锁餐厅,号称中国规模最大的快餐连锁企业来说,显然是很低级的做法,有一种店大欺客的味道。
目前为止,肯德基对于此次“秒杀门”还并没有给中国消费者一个满意的说法。郭能律师认为,肯德基在此事件中,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该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肯德基在促销活动中的自相矛盾以及事后对于公众的不合理解释,显然是违反了该条例的。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其内容应该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响。肯德基此次优惠活动中,一方面称电子优惠券库存设为100张,拍完即止,号召网友“秒杀”,但同时又称“复印有效”,出现问题后的处理方式显然是违反该条例的。
对于违反以上相关条例的处理,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第21条和第23条规定,各地商务、价格、税务、工商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促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因此,在促销范围内的全国2100余家肯德基连锁餐厅共计罚款可达数千万元。
“信任”是买卖双方关系维系的关键之所在,“诚信”是企业得以延续的命脉。嘉宾们认为,通过此次秒杀事件,肯德基应该反思一下自己在该事件中处理危机公关能力,并期待尽早看到肯德基作出合理的解释。同时,通过这样的事件,也给一些想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促销活动的商家敲了一个警钟。网络促销模式的风险,值得相关企业注意。电子商务日益发达,工商部门应该对网络促销加强监管,这样才能让消费者放心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