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消费者申投诉36500件
昨日,广东省消委会公布了2009年全省消费者申投诉情况和消费维权十大案例。数字显示,2009年全省各级消费者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6500件,已解决2073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91.54万元。单项投诉量居前10位的依次为:移动电话机4468件,电信3275件,互联网2319件,服装鞋帽1731件,食宿、文化娱乐、庆典1391件,食品1358件,家具类产品1148件,计算机1037件,汽车801件,厨房电器及相关设备703件。
2009年广东省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一、出境旅游遭遇翻船
2009年9月份,15名深圳市民参加了由深圳市某旅行社组织的泰国普吉岛四日游。结果在海上发生事故,15名游客及工作人员落入海中。经深圳市罗湖区消委会调解,旅行社一次性支付刘先生等15人团费、财产赔偿费每人8500元,共计127500元。
二、消委化解驾校纠纷
2009年11月24日,广州市消委会接到十几位消费者的投诉:投诉人在广州市电×公司下属挂靠单位“××驾校培训中心”报名驾驶员培训学习。后这批学员被移交给电×公司总部培训,但有90多人被拒绝接收。
经广州市消委会调解,公司总部已退回90多人全额培训费共30多万元,事情得到了完满解决。
三、保健产品存在隐患
2009年10月16日,郭女士在中山市某频谱科技有限公司花费93460元购买了频谱治疗仪等系列产品。之后,郭女士得知频谱产品会加快癌细胞扩散。此后,郭女士要求退货遭拒。经中山市消委会东区分会多次调解,频谱公司最终同意郭女士退回了52000元的产品。
四、新楼漏水住户投诉
2009年6月1日,阳江市阳东县消委会接到谭先生为代表的阳东某小区共19户住户关于屋内天花漏水的投诉。经阳东县消委会调解,最后小区负责人同意将19户住户的楼房维修好。
五、新车竟然喷过漆修补
梁小姐称,2009年6月10日到珠海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选购了一台汽车。后梁小姐发现这台“新”车有损坏过并做了油漆修补。梁小姐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退回梁小姐购车款88000元,某汽车贸易公司赔偿梁小姐损失67350.43元。
六、保险合同违反规定
2009年初,茂名市市民陈先生在一份未填写任何内容的空白投保单上签了自己的名字。事后,陈先生决定退保。经过调查,茂名市消委会发现保险合同文本涉嫌违反《合同法》有关规定,保险公司最终同意一次性按原投保费总额63770元退给陈先生。
七、酒店玻璃门滑落伤人
2009年10月1日,深圳女游客潘某夫妇到德庆县旅游,入住县城某酒店。晚上房间内玻璃门突然滑落爆裂,致使当事人胸部以下多处划伤。经德庆县消委会调解,酒店方一次性赔偿1.8万元给当事人。
八、收割机质量集体投诉
2009年7月20日,兴宁市消委会接到黄陂、石马、福兴、永和等9个乡镇共23人购买兴宁某农机供应公司销售的收割机存在质量问题的集体投诉。经消委会努力,厂家与23户农民签订了退货协议。
九、化肥不合格椒农获赔
2009年2月初,椒农许某从徐闻县某化肥店以每吨4880元的价格购买20吨丹麦复合肥,施用于承包种植的260亩青椒。结果青椒生长异常,许某遭受损失。经检验,该批化肥属不合格产品。消委会组织双方多次调解,最后经销商同意一次性赔偿椒农41万元。
十、购车没有合格证
2009年5月,韶关市消委会接到多位消费者投诉,称某品牌汽车4S店销售汽车后不能提供本应随车的汽车合格证给消费者。经韶关市消委会努力,8月4日,企业把13张合格证发还给了13位车主。 (记者全杰 通讯员粤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