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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航空中途甩客 愤怒乘客围堵机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5日 16:58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李爱明 见习记者 张智 北京报道

  买了机票,登上飞机,却要20多个小时后才能到家。1月27日,乘坐成都航空公司EU2709次航班,由成都前往沈阳的70多名乘客就遇到了这样的“不幸”。

  本报记者当时正好在现场,目睹愤怒的乘客围住机长讨要说法的场面,并且拍了相关视频。

  乘客“围堵”机长

  “机长,送我们回沈阳吧!” 1月27日,济宁机场躁动的候机厅里,一位女乘客忽然发出了这样的呼唤。此时是下午17:45分,距离航班原定起飞时间,已过去了5个半小时。

  照正常的时间表,EU2709的飞行计划应该是:9:30由成都起飞,11:30至经停济宁,12:10重新起飞,14:00到达目的地沈阳。而返航的EU2710,则是15:15由沈阳起飞,17:05至济宁,17:45重新起飞,20:05到达成都。

  就是这样简洁的航行时间表,在经停济宁时,出现了问题——乘客被告知暂时无法登机,具体原因、持续时间没有详细说明。乘客被草草安排在候机大厅登机口附近等待。没有水,没有食物,没有期限,不明原因地等待着登机时间。

  从11:30飞机落地时起,到记者离开,乘客等待了至少6个多小时。登机台外面是孤零零等候的飞机,登机口里面是焦躁的乘客。不停有乘客吵嚷着要登机、要离开。愤怒的乘客要求相关负责人出面解释,该机机长随即被乘客拦住,讨要说法。

  不久后,乘客的行李被卸下来。“行李卸下来干嘛?”“这是不让我们上去了?”乘客不断提出疑问。行李事件进一步加大了不安情绪,但声称协商的机长除了不停地说“第二天解决,第二天肯定解决”外,一直到记者离开,也没能拿出解决方案。

  这次航班临时变动,连回程乘客也受到影响。记者采访的一位乘客是在济宁机场搭乘17:45的EU2710次航班飞往成都的乘客。从他一进候机厅就看见机场的滚动屏上显示“国内出港,EU2710成都,预计17:55,变更17:45,正在办票”,但直到18:00,他所坐的航班也没能正常起飞。后据记者了解,一直到当天晚上20:30左右,该机才从济宁飞往成都。

  而去往沈阳的70余名乘客,则全部在第二天乘坐同一航班才到达沈阳。本来是4个多小时的旅程,却变成了一天多。

  航班变动的背后

  航班变动的最大原因,有乘客认为“人家飞机来了正常走了,他这个等人满了再走”,质疑其延误是因为当天乘客人数过少,航空公司打算将两天的客人合并成一天运输,该机则飞往成都,以达到最大限度地利用。

  据记者了解,当天成都航空公司载客飞机是载客量180人的空客A320系列客机,由于客流平缓,当天从济宁飞往沈阳乘客不超过80人,还不到载客量的一半。

  本报记者联系到成都航空公司,希望对方解释该事件经过。成都航空在给本报发来的书面说明表示,当天“由于沈阳持续大雪,机场关闭,我公司取消了济宁-沈阳航班”。

  资料显示,沈阳1月27日白天小雪,夜间多云。沈阳机场的工作人员对本报表示,小雪不一定会影响飞机正常起降,且肯定达不到关闭机场的程度。南方航空公司工作人员查询后对记者表示,1月27日当天,从济南飞往沈阳和沈阳飞往济南的航班正常起降,进港出港航班无一延误。

  而本报记者在现场也听见乘客质问机长:你们说沈阳机场关闭,为什么别的航班能够起降,就你们的不能降?

  至于记者提出的其他问题,如“整个事件中,为什么公司不愿意正面解释,为什么乘客要一直围堵机长?”“贵公司有何举措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事件,以保证乘客放心”等问题,成都航空方面没有回应。

  据悉,成都航空公司前身是国内首家获批的民营航空公司——鹰联航空,其成立之后一直麻烦不断。自成立之初,鹰联航空就被资金问题所困扰,除去最初的8000万注册资金外,后期资金迟迟没有到位。2006年三季度,鹰联航空就累计欠缴民航基金和机场建设费(包括滞纳金)共3500万元。2007年7月在石家庄机场,曾发生鹰联航空因为拖欠中国航油华北油料公司的油料款,导致对方停止加油而飞机不能起飞,数个航班375名乘客滞留石家庄和秦皇岛的事件。

  2006年11月和2009年3月,国有企业四川航空集团公司先后投资2000万元和2亿元,获得了鹰联航空76%的股权,成为绝对控股大股东。

  2009年10月,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航空集团公司、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方对鹰联航空进行重组,成立成都航空有限公司,并于1月22日挂牌,23日正式运营。

  据悉,新公司已开通成都至广州、深圳等国内航线40余条。但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公司一共才拥有7架空客A320系列飞机,僧多粥少的局面短期内无法改变。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杨帆律师表示,成都航空公司在未取得乘客同意、未给出明确解释的情况下,单方面将出发日期押后,导致乘客滞留路上,此举不仅侵害了乘客的知情权,同时违反了《合同法》。航空公司在销售机票的同时,已经默认与乘客签订了运输合同,从运营开始至到达终点期间内,航空公司受到法律的约束,不得擅自更改、撕毁运输合同。如果有违反,乘客可以依据《合同法》进行起诉。

  “没想到刚换了东家,航线开通第4天,公司就发生这样的事,成都航空太让人失望了,以后谁还敢坐这样的航班?”1月27日,记者听到现场一位乘客愤怒地表示。

  对于该事件的最新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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