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价13000元/m 的豪宅,阳台露出毛竹,横梁断裂,相关各方却以“不知情”而推脱,或者以“出于好意”避重就轻。对这一有着全国性影响的事件,至今却没有哪一方能够勇敢地站出来,说一句:“这是我们的责任!”
本刊记者 王文正 实习记者 俞越
“一个合格的房屋是什么质量,他们就应该给我们什么样的质量,我们要求不高。”
“说句老实话,退房我们还不情愿呢,退房了,我们住哪?再说,今年的房价比去年涨了很多,退房,这个钱怎么算?”
“他们以为我们是心理不平衡,去年买贵了。其实不是这样。我们看中的,就是这个环境……”
2009年11月27日,义乌市丹桂苑,在一个设在独立车库的“维权点”里,几位业主七嘴八舌地向《浙商》记者诉苦:“毛竹代钢筋”的事情已经发现3个多月了,但他们依然没有等到有关房子的最后“处理意见”。
房梁惊现毛竹
“市心美宅,少数派的优享领域”。
在丹桂苑小区门口的景观雕塑上,房产商用这样的石刻宣传标语,来彰显这一小区的豪宅身份。
这个被称为“美宅”的小区,位于义乌市中心丹溪路与雪峰西路交叉口的丹溪三区。由于地理位置优越,2008年,即便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该小区的房子的销售价格,依然达到了每平方米13000元左右。而2009年,该小区的房价已达到每平方米20000元。
然而,如今,对许多业主来说,他们的房产已经成为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住下去担心不安全,退房又不甘心。
2009年8月,丹桂苑13幢201室的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发现部分梁裂缝较大,随后,又在阳台栏杆部位发现了毛竹片。
这样的情况,随后在13幢的其他业主家里也相继发现。在4楼的一户人家,靠卫生间的房梁上有6条一尺多长的竖缝,阳台表层被刮开后,毛竹清晰可见。
“要不是隔壁户主装修时发现了毛竹,我还真不知道存在这么大的问题呢!”13幢2楼的一位姓孟的业主告诉《浙商》记者,她买的房子是精装修的,本来希望可以“拎包入住”,可现在,“没想到建设这样的高档小区,开发商还会偷工减料……”
随后,愤怒的业主们开始了维权。如今,巨大的维权横幅依然在寒风中呼啦啦地响:
“毛竹当钢筋,黑心建筑商!”
“退房、退房!”
销售商:“我们是被冤枉的”
“我们是销售商,不是开发商,更不是建筑商。出现这种问题,对我们万厦房产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可我们是冤枉的!”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应月仙也向《浙商》记者抱怨说。
应月仙称,2008年5月16日,义乌市国资办委托义乌市产权交易所,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包括北苑丹溪三区丹桂苑1—14幢住宅,丹桂苑41、52、58、59幢,57幢6单元以及香樟苑2幢2、3、5单元共72间房的国有资产。经过公开竞拍,万厦房产以5.32亿元的价格竞得了上述资产,并依法公开向社会销售。
2008年10月28日起,通过公开销售,房屋陆续交付购房者使用。2009年8月,在有业主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后,万厦房产随即中止了房屋销售。
据《浙商》记者得到的相关项目文件显示,该项目由义乌市北苑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开发,义乌市华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承担设计,义乌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鑫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上海协同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监理。
如此看来,作为销售方的万厦房产确实是“冤枉”的。那么,作为开发商的义乌市北苑集体资产经营公司,为何要将丹桂苑“转让”掉?
北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骆小俊告诉《浙商》记者说,丹桂苑项目是2003年北苑街道作为职工配套住宅而建,共140套,16幢,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由北苑街道开发,2004年开工,2006年8月通过竣工验收。
“一方面国家有关的房产政策发生了变化,另一方面这些年房价不断上涨,丹桂苑项目作为原先的职工配套住宅已经不妥当。”骆小俊说。
2007年12月,义乌市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开会,决定重新处理这处资产,由义乌市国资委收回该项目,并委托义乌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拍卖。北苑街道办事处负责新闻宣传的傅洪良说,房子是在北苑街道办事处的手中发包建成,并按照法律程序通过了竣工验收,符合交付标准。
“我们公司是通过公开、正当、合法的渠道,获得的是所有检测文件齐全、质量合格的资产。而目前出现的质量疑问乃至纠纷,严重影响了该项目的正常销售和资金回笼,使我公司蒙受了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应月仙抱怨说,万厦房产并非责任方,却要面对业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诸多质疑,工作压力和精神压力都“陡然增大”。
质检无法说服业主
发现质量疑问后,万厦房产随即就向义乌市国资局和北苑街道作了汇报,并于2009年8月13日组织召开了协调会,明确了对有质量问题的房屋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北苑街道支付。
2009年9月9日和10日两天,应北苑街道办事处委托,浙江瑞邦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对该项目进行勘验、收集数据后,于9月13日出具了《义乌市丹溪三区丹桂苑13幢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浙商》记者看到的这份鉴定报告认为,该项目的13幢房屋“混凝土构件承载力基本满足规范要求;个别梁裂缝宽度大于《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限值要求,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其余处混凝土构件较细裂缝对结构耐久性有一定的影响。”报告提出建议:“对于本报告提出的问题应进行加固处理。”
对于浙江瑞邦提出的这份鉴定,业主们显然无法接受。“加固,怎么加固?我一个门宽90多厘米,两边一加固,只有80厘米了,这门还能用吗?” 一位名叫王士军的业主说道。
2009年9月21日,义乌市政府成立工作小组进驻丹桂苑小区,成员由国资局、北苑街道、万厦公司等单位组成,安排专人负责登记业主的诉求,解决一些日常维修问题。工作小组提出,由万厦公司负责确定每幢业务联系人,并推荐几家检测单位,最终确定一家有资质的权威单位,由建设单位办理委托手续,资金暂时由建设单位垫付,最后根据检测结果共同商量处理意见。
2009年10月,业主们自发找到上海宝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检测单位,并于11月19日将这家检测单位推荐给了北苑街道。不过,这家检测单位也同样没有得到北苑街道的认可。
“我们现在又推荐了国家检测局作为第三方检测单位,并努力说服业主同意,但至今还没有达成协议。”骆小俊表示。
建筑商:“毛竹可以防裂”
丹桂苑小区的房屋,是如何放进毛竹的呢?
承担该项目的设计单位——义乌市华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师王炜明告诉《浙商》记者,丹桂苑的设计方案包含了完整的钢筋结构,毛竹作为非建筑材料,没有也不可能在设计方案里涉及,可以说毛竹的出现与设计单位无关。至于在墙体敲出毛竹,是在施工之后,这其中缘由,他就不清楚了。
接下来,《浙商》记者找到了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之一浙江鑫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总经理刘国兵称,丹桂苑小区是由浙江鑫业和浙江三建共同承担施工,各承建7幢,出现的问题都是一样的。“粉刷层中加上毛竹片,是作为防止裂缝的一种传统施工工艺。”而对于房梁集体出现贯穿性裂缝,刘的解释是,“主梁裂缝的原因在于房屋长期空置,密闭的门窗导致室内空气湿度下降,墙体和屋梁内的水分蒸发过度,最终导致贯穿性裂缝,属于比较正常的反应。”
然而,对于刘国兵的说法,作为监理方的上海协同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师胡敏认为,用毛竹作为防裂手段是“多此一举”。胡敏认为,毛竹非但没有防止裂缝的功效,反倒因为阳台部位长期外露,昼夜温差导致粉刷层很容易剥落,毛竹也就裸露出来。“但是毛竹是在粉刷层,不是在结构里,对整个房屋的结构没有什么影响。”他同时认为,作为现代建筑施工中的防裂材料,钢丝网片显然比毛竹更适合。不过,业内对于表面防裂的要求还不是很严苛,加上钢丝网片的造价相对较高,施工时一般不做特别的防裂处理。
《浙商》记者在咨询一位从事建筑施工和房地产开发10余年的专业人士时,得到的回答是从未在施工时使用过毛竹,对于使用毛竹作为建筑材料一说也闻所未闻。这位人士认为,如果设计方在图纸中没有使用毛竹的有关设计,那么,施工方擅自使用毛竹而出现问题,施工方就应该承担责任。
那么,这些用毛竹当钢筋的房子,当时是如何通过竣工验收的呢?随后,《浙商》记者采访了义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吴建青。
“当时的竣工验收,实行的是备案制,只要建设、业主、施工、监理和设计勘察等五家单位一起出具合格报告,就可以认定是合格了。” 吴建青说。
对于毛竹当钢筋的事,吴建青解释道,建筑方已经向他们作出了说明,是为了防止房子的阳台开裂,阳台的下半部分用的还是钢筋。
“不管怎么说,房屋是有质量问题的。房梁开裂,阳台有毛竹就是明证。”一位业主认为,现在很多人都尽量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往“小”里说,目的就在于逃避责任。
对于房屋的质量问题,北苑街道并不否认。“但这问题究竟严重到什么程度,是否真的就是业主们所说的‘毛竹代替钢筋’,我们现在也不好说。只有等到权威的检测部门检测过后,再由专家出具意见,并邀请权威机构给予处理方案。”
骆小俊说,她希望能在春节前,有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处理方案。
记者手记
谁是“毛竹事件”真正的制造者
2009年11月21日,在沈阳召开的首届东北浙商大会的主题之一就是“彰显责任,浙商领先”。然而在这个有着“社会责任”诉求的大会上,大会邀请的中央电视台主持人张泽群在会议上再三拿“毛竹代钢筋”说事,令全体在座的浙商们尴尬不已。
可见,“毛竹代钢筋”,不仅关乎丹桂苑数十家业主的切身利益,更关乎“浙商”群体的荣誉和尊严。
在这样一个有着广泛影响的事件中,我们遗憾的是,至少到目前为止,尚无一方勇敢地站出来,说一句:“这是我们的责任!”
在采访过程中,无论是设计方还是监理方,无论是质监方还是施工方,似乎都在逃避着什么,或以“不知情”而推脱,或以“出于好意”而避重就轻,将所有的期待放在了所谓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和“专家建议”上……
作为媒体,“追究责任”并非我们的责任。但我们仍有期待,期待相关各方更加深入地理解“社会责任”的价值和内涵。
义乌丹桂苑项目
开发商:义乌市北苑集体资产经营公司
建筑商:浙江鑫业和浙江三建
监理:上海协同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义乌市华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竣工验收:义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销售商: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