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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强制停售八种药品 广告涉嫌违法宣传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6日 16:52  中国广播网

  1月25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决定对在大众媒体上任意夸大药品适应症状、不科学表示功效、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作疗效证明以及虚假宣传的八种广告药品,在全市范围内一律采取下架暂停销售和实施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这八种药品为:

  清肺宁嗽丸(山西亚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Z14020286);

  散结灵胶囊 (西安方兴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Z61021600);

  二十五味儿茶丸(西藏神猴藏药业生产,国药准字Z54020041);

  双黄平喘颗粒(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Z20000107);

  仙灵骨葆胶囊(贵州同济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Z20025337);

  利脑心片(北京长城制药厂生产,国药准字Z20050127);

  十五味萝蒂明目丸 (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Z63020255);

  睾丸片(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H63020194)。(贾增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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