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半年的轿车自燃,因不是质量本身问题,汽车生产厂不予赔偿
“也就十多分钟时间吧,我刚买半年的轿车就几乎变成了一堆废铁。”开发区一家外资企业的员工小刘懊恼不已。而据大连火灾物证鉴定中心的检验报告,发生自然原因排除人为和电路的可能性,但不排除是油路方面出现问题。“既然如此,我得找汽车生产厂家讨说法,可对方却不予赔偿。”
昨日,小刘表示,他花14万元购买了一辆轿车,没想到不到半年就出了事。据其回忆,前不久,他载着几个朋友驾驶轿车行驶在沈大高速公路上。途中,小刘发觉后面一辆车的驾驶员总用车灯示意他有突发状况。他赶紧把车停靠在路边查看,朋友们也跟着下了车。这时,大家才发现,轿车底部的一个位置不知道何时起了火苗。眼看火势迅速蔓延,没过几分钟,整辆轿车就燃烧了起来。小刘和朋友们都惊呆了,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也就十多分钟吧,车子几乎变成了一堆废铁”,小刘心疼地说。
事情发生后,小刘到保险公司报了案。根据大连市火灾物证鉴定中心的检验报告显示,该轿车发生自燃的原因排除人为和电路的可能性,但不排除是油路方面出现问题。轿车保了全险包括自燃险,因此保险公司赔付了8万元。
随后,小刘还找到该品牌轿车的厂家和4 S店。但是,厂家认为小刘的车可能是排气管堵塞引起的自燃,不是轿车质量本身的问题,因此不能给予赔偿。而4 S店则表示,由于目前国家汽车三包规定尚未出台,只能对一些发生故障的“问题车”进行维修而不予退换。小刘的车已经报废,当然也就不存在维修的问题。
无奈之下,小刘只好到消协讨要说法。日前,经消协工作人员耐心做工作,4 S店最终答应小刘下次购车时给予其4万元的优惠。(来源:新商报 记者 孙赢萍 李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