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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劳违规计时薪被判补齐工差额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0日 17:03  北京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可 通讯员郭玮) 因麦当劳为职工计算小时薪工资基数错误,崔女士将麦当劳告上了法庭,东城法院判决麦当劳为崔女士补齐工资差额。麦当劳方面不服提起上诉。昨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了原判,判决麦当劳补齐差额。

  在庭审中崔女士表示,2002年5月1日,麦当劳将员工劳动报酬形式由月薪改为小时薪,并以30天作为小时薪的计算依据。她认为,麦当劳这种计算方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中关于以20.92天作为计算依据的标准,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补发原告的工资差额,并支付一倍的经济补偿金。

  被告麦当劳辩称,其支付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因而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补发工资的问题,更不存在补偿金的问题。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按照每月计薪天数30天计算原告的小时薪明显违反相关规定,应当按照每月计薪天数为20.92天计算。故判决麦当劳补偿崔女士因小时薪计算方法错误所产生的工资损失。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依法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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