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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四家KTV因不交版权使用费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5日 10:48  新华网

  新华网昆明11月25日专电(记者陈鹏)近日,昆明市内四家KTV企业因拒不支付版权使用费被起诉。

  记者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获悉,这次诉讼由音集协携手旗下会员——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音传播有限公司发起,起诉昆明摩登假日KTV、珠江源大酒店龙阁映象娱乐会所、盘龙玖歌KTV和雄业大酒店KTV四家企业,称这四家企业未经许可,亦未支付报酬,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点歌系统中使用原告享有权利的音乐电视作品进行KTV经营,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给原告造成了相当的经济损失,法院应判令四被告停止侵权,从曲库中删除侵权作品;两被告应各自承担原告经济损失共计8万余元。

  本案近日已经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

  音集协工作人员介绍,涉及昆明多家大型卡拉OK经营场所的第三批维权诉讼案件日前也已在昆明市中院立案。此外,音集协已接受旗下会员单位委托,将数十家卡拉OK场所涉嫌侵权的案件材料收集整理,准备对已成为被告却仍在侵权的企业进行“连环诉讼”。

  目前,我国音乐版权使用费征缴工程已进入纵深阶段,国务院近期公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音乐作品也需缴费,具体支付报酬的方式、数额等有关事项可与管理相关权利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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