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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耀华代言10则虚假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5日 07:02  信息时报

  11月1日,在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广告节上,中国广告协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方午拿侯耀华代言的10则虚假广告举例称,广告中的代言人已从本职工作转变成“推销员”,应当对自己言行举止负责。随后,中国广告协会在网上发出题为《中国广告协会:明星代言10则违法广告详情》的新闻,具体阐释上述10则广告的违规之处。

  李方午说,侯耀华出现在天元牌亚克口服液、澳鲨宝胶囊、渭肠益生元等保健食品、药品广告,而且这些广告均已被证实在刊发或播出前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使用专家、患者、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均含有其他违法内容,先后或分别被浙江、辽宁、山西、河北等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查处。10则违法广告几乎涵盖所有名人代言广告的违法形式。例如:方舟降压仪只是地方药监局批准的医疗器械,但其广告篡改原广告审批文件(原审批文件已被国家药监局撤销),含有排除药毒、 摆脱药物困扰以及承诺和夸大疗效等违法内容。

  央视《新闻1+1》报道说,一般情况下,广告协会会对涉嫌违规广告进行两次劝戒,无效之后才公开谴责,而这次是因为侯耀华代言的广告违规现象严重,比较典型,所以才直接集中公开谴责。

  面对谴责,侯耀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未明确表态上述违法广告是否与其有关,只是说可能“有人滥用其名义做广告”,需要核实后才能回应。侯耀华还说,“曾有人用主持健康节目视频,经技术处理后制作电视广告并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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