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米高空摔了个跟头,航空公司不管后期治疗
赴泰国的航班上摔倒受伤,不得不在泰国住院接受手术治疗,可承担此次飞行任务的泰国国家航空大众有限公司却在支付了老人医疗费、机票费等6万余元后,拒绝承担其他费用。
为此,北京60岁的马老太向法院起诉泰航,索赔二次手术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54万余元。目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进行了首次庭前谈话。
高空中飞机颠簸
老太摔倒在过道上
摔伤的老人姓马,今年刚满60岁。2008年3月11日,马老太的儿子为一家五口预订了泰航北京至泰国航线的往返机票,准备一家人到泰国海边度一个温馨假期。3月29日,马老太一家如期坐上了泰航飞往曼谷的航班。
然而,在平稳飞行了4个小时后,意外发生了——正当马老太带着外孙女前往洗手间的途中,飞机在没有任何预警的情况下突然开始颠簸,而马老太一个踉跄就摔在了飞机的过道上。
坚持到飞机落地,马老太立即被送往曼谷当地的医院,一家人的旅游计划也就此被打断。“我出事后,家人连续3天24小时不间断地陪护。”在泰国住院期间,马老太被确诊为右脚踝严重骨折,并接受了钢板钢钉加固手术。据马老太的家人讲,老人虽然经过手术治疗,但至今伤口仍未痊愈,仍需要进行相应的功能锻炼和物理治疗。
泰航拒付后期费用
老太起诉索赔
老人出事后,泰航负担了其医疗费、机票费等共计人民币6万余元,不过对于二次手术费等后续费用,泰航则一律拒绝承担。对此,马老太感到非常不满:“我摔倒完全是泰航的责任。”据马老太说,泰航客户服务部曾于2008年8月4日给她发了一封电子邮件,说明事故原因。在邮件中,泰航称,当时飞机颠簸是由于出现了代号为“TCAS RA”的事故,为此飞机启动了空中防撞系统,急速拉高。
马老太向泰航提出了54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要求。对此,马老太的代理人——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起淮表示,上述赔偿的依据正是2005年在我国生效的《蒙特利尔公约》,54万索赔款项中含有3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和10万元的二次手术费。
对于马老太的索赔请求,记者致电泰航驻北京办事处,一名工作人员称,她知道此案已经在法院立案,此事仍在调查中,泰航正在委托律师应诉。
据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