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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8年没办到房产证 墙面渗水卖方不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7日 14:51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编辑同志:

  我是洞井商贸城天南公寓一栋504室居民。2001年,我从顾某手中以每平方米880元的价格购买了这套120余平方米的房子。据我所知,顾某以个人名义在洞井商贸城买地建了许多房子出售,并将所建房屋交由他姐姐管理。我购买这套房子入住后,从2006年开始,卧室开始出现渗水现象,且情况越来越严重,卧室的天花板和墙壁因为长期渗水,竟然长出了菌子。

  这几年,我多次找顾某,希望就房屋修缮问题进行协商,但都没有结果。我也曾找过洞井商贸城社区,但他们说我的房子属于私营性质,不归他们管理。现在我家卧室根本无法居住了,当初贪便宜从私人手中购房,现在却不知如何维权。请记者帮帮忙。

  周凤池

  附记:接到周凤池女士的电话后,记者来到洞井商贸城天南公寓采访调查。

  现场  墙壁发霉多处长菌

  虽然近段时间天气晴朗,但记者在周女士家的卧室看到,天花板和其中一面墙壁上湿漉漉的,多处已经发霉,竟然长出了菌子。为了不使渗水滴到床上,周女士一家只能在渗水严重的天花板周围挂上塑料布,然后在地板上放个塑料桶用来接水。得知记者来采访,住在周女士楼下404室的住户王丽君也赶来,央求记者也去她家察看渗水的墙面。记者看到她家的渗水程度较周凤池家要轻。

  困惑  房子至今没有房产证

  “早几年我家楼上604室也渗水,但顾某给他们贴了瓷砖后,就不漏了!可雨水却渗到我家来了!”周凤池说,之所以要找顾某,是因为在该商贸城内的6幢居民公寓和3幢别墅都是顾家所建,房屋的管理则由顾某代为负责。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大约从1996年起,洞井商贸城周边的土地零星卖给私人。有些人在自己购买的土地上建造房屋,然后出售牟利。周女士及其他从顾家购买房屋的居民,双方签订了“合作建房的协议”,实际上是甲方出地,乙方出资购买。居民们虽然住在该处十多年了,却拿不出房产证及土地证等相关凭证,只能拿出两张手写的收据,以证明他们购买了住房。住在603室的孙治国向记者出示了一张与顾某在2002年3月18日签订的合作建房协议,协议中甲方(顾某)责任第4款写明:保证自商贸城首批申办二证的建房户获准签证日始半年内将二证(土地证及房产证)交付乙方。

  律师  合作建房协议无效

  记者联系到顾某的姐姐,她说商贸城房屋属于合作建房性质,之所以修缮604室,是因为当时她时间比较宽裕,能帮一下就帮一下,抱着这种想法,自己出钱给604室修缮了房屋。她说房子卖出去后,居民也住了十多年,早过了保修期,出现问题不可能一直依靠她家维修。去年,她曾将顶楼的钥匙交给周凤池女士,要她自己去修缮,周女士不自行解决,他们是不会管的。就两证迟迟没有的原因,顾女士说确实曾许诺半年内将二证办好,但其中涉及的部门比较多,手续也比较复杂,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今年10月份以前会办好。

  对此,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说,周女士的问题带有普遍性,如何维权确实难。就算周女士将此事诉诸法律,结果可能是判定双方合作建房协议无效。最终,周女士很可能要把房屋退还给顾家。房屋出现渗水,周女士只能积极找合作方协商,不然就得自己承担后果。

  居民们表示,住了这么多年,已经习惯这里的环境和生活,退房是绝对不愿意的,只希望有个部门能管一管。       记者 许馨艺  实习生 温婷桢

  编后:

  880元一平方米!这样的房价在8年以前也是极具诱惑力的。遗憾的是,周女士一家买来的房子,既无国土证又无房产证,很可能是“小产权”房。对于这样的买卖,国家有关部门一直是禁止的。现在,买卖双方因为房屋漏水问题出现纠纷,买方如诉诸法律,可能被判“合作建房协议”无效,买方退房,卖方退款。由于8年来房价上涨了,这样的判决对于买方来说并不有利。奉劝市民不要购买“小产权”房,其中蕴含着太多不可预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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