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元一张,有多少要多少”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近日在网上看到,极具个人身份属性的银行卡,却成为有价商品被出售与收购,普通闲置借记卡收购价为35—100元/张不等,开通网银的口令卡或U盾卡则更值钱。
据了解,收购银行卡的商家往往都在论坛里发布收购信息,并公布QQ及邮箱地址,以便交易。记者注意到,四大银行与招商银行的卡备受青睐。
收卡究竟作何用?
“我们收购卡是用来申请广告联盟时收钱用的。”福建某收购商告诉记者,广告联盟需要申请多个账户,而一个人只能申请一次,故需要多张银行卡。当记者进一步要求其解释用于什么广告联盟时,对方不耐烦地告知记者:“放心,绝对不会用于非法活动,你要是不放心就别卖了,我们也不会强买强卖。”
QQ名为“黑仔”的收购商称是用来在淘宝网上注册账户,专为淘宝用户提升信誉。“黑仔”向记者保证不会有任何问题。而QQ名为“色狼”的收购者明目张胆地声称:“100元一张,有多少要多少,保证不用于非法活动。能接受的价格还可商议,不能接受的请自爱,我没那么多时间和你废话。”
据收购者称,以前多数人收到钱之后就把卡挂失,所以现在的交易方式为:收到卡后汇一半的钱,给全部密码且验证为有效卡以后再汇另一半的钱。
卖卡可能协助犯罪
“恐怕是用于诈骗或洗钱。”银行人士对此现象表示惊讶并担忧:“虽然银行不会随便对外透露个人信息,但是银行卡与个人身份紧密相连,千万别图小利,因小失大。”
虽然收购者一再声明收购银行卡不会用于从事非法活动,但律师表示:个人银行卡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所以,更不得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进行交易。否则,持卡人、买卡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银行卡被冒用进行诈骗、洗钱或其他违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持卡人和买卡人将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涉嫌违法,对于出售银行卡的个人,也将承担法律责任。”今天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强调:“出售者理应清楚‘卖’银行卡可能存在个人信息外泄的风险,也可能会协助犯罪,何况出售银行卡本身的行为就是违法的。”(见习记者邬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