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机票黑中介从中作祟,市民张先生从代售点购得电子机票还未使用,就被人悄悄退票,张先生以审查不严为由,将东方航空公司与机票代售处一起推上了被告席。日前,浦东新区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东航赔付机票费用2760元。
今年1月5日,市民张先生通过机票代售处“上海银桥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银桥公司),购买了一张由东航承载的上海至哈尔滨的往返机票。第二天一早,张先生就收到了行程单,在东航网站上的客票查询系统核对无误后,张先生支付了机票款2760元。1月14日晚上8点,张先生再次进行查询时,客票信息已变为“系统处理,客票禁止使用”,不久变为“已退票”状态。为此,张先生一纸诉状将东航和银桥公司告至法院,要求东航和银桥公司赔偿自己的机票费以及在报纸上赔礼道歉。
法院审理后认为,银桥公司作为有资质的航空机票销售代理企业,其实施的售、退票行为均是代理东方航空公司所为,故应由被代理人即被告东方航空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为此,法院最终判决东航赔付张先生的机票费用27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