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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购物中心售卖过期牛板筋 被判还消费者货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1日 06:5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刘杰) 曹先生吃了在北辰购物中心买的牛板筋后发现,该食品已过期半个月,于是告上法庭索赔。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北辰购物中心返还曹先生货款4.8元。 

  今年3月20日,曹先生到北辰购物中心花4.8元买了两袋牛板筋,当晚打开吃时发现味道很怪。他起诉称,自己看了一下包装袋,上面赫然印着这两袋牛板筋的保质期截止到“2009年3月5日”。曹先生说,自己当即感到恶心,随后又出现呕吐腹泻,被医院确诊为“心因性反应”。为此,他将北辰购物中心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返还货款,赔偿精神抚慰金6万元。 

  庭审时,北辰购物中心承认这两袋牛板筋是他们卖出的,并表示工作人员确实存在疏忽,对卖过期食品给曹先生造成的伤害表示歉意,但认为索赔金额过高。 

  法庭审理后认定,北辰购物中心卖出超过保质期的牛板筋,应当退还曹先生的货款4.8元。曹先生自称吃了牛板筋后出现病症,但没提供证据,因此驳回了6万元精神抚慰金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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