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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rit新裙现污渍 商家以褶皱明显为由拒绝退换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0日 07:48  新京报

  Esprit被指销售“问题裙”

  新裙现污渍,销售人员以褶皱明显为由,拒绝退换

  本报讯 (记者 陈俊杰) 程小姐在西单大悦城Esprit品牌专柜购买了一条裙子,回家后发现裙子上有两处明显的污渍,她认为裙子可能是被别人退换回来的“问题裙”,要求退换却遭到拒绝。

  消费者:新裙出现明显污渍

  昨天,程小姐向记者展示了一条蓝色连衣裙。程小姐称,这条裙子是自己6月7日下午在西单大悦城花了590多元购买的。她说,由于当天她已经试了很多衣服,感觉到很疲惫,加之对Esprit品牌的信任,当时她没有开包查看。

  当晚回到家,程小姐试穿时发现裙子上有两处明显的污渍,看上去十分明显。

  “我认为不排除Esprit将退回来的‘问题裙’再次销售”。程小姐没有拆标签,拿回专柜要求退换。

  Esprit:影响销售不能退换

  昨日,大悦城Esprit品牌专柜林琳小姐解释,裙子虽然没有摘标签,但褶皱明显,有穿过的痕迹,已经影响二次销售。

  至于裙子上出现的污渍,初步判断不是缝纫机机油,可以排除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不排除程小姐不小心弄上的,因此不能退换。对于程小姐提出的“问题裙”说法,林琳小姐予以否认,她说虽然当时没有拆包查验,但Esprit肯定不会将有问题的裙子销售出去。

  ■ 律师说法

  商家应承担“三包”义务

  对于Esprit方的处理,程小姐非常不满。她解释说,7日下午购买裙子后就去吃饭了,很晚才回到家,根本就没有时间换穿。晚上到家穿上裙子坐在沙发上才看到污渍,她说,坐压有褶皱是正常的,但不能以此成为“穿过不退”的理由,“难道穿5分钟,也算是穿过吗?”程小姐不解。

  程小姐称,她此前十分青睐Esprit,她家的衣柜堆了30多件该品牌服装,但这次事件后不会再购买该品牌产品了。

  对于此事,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子栋认为,此事特殊在买走商品时双方没有验货。但没有验货,是消费者基于对Esprit的信任,同时,Esprit也有保证质量的义务。因此当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处于一种相对弱势地位时,商家应承担起“三包”义务,予以退换或者维修。

  许律师说,“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产品实物与产品说明、样品等不符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如果销售者认为是消费者造成的,应该举证证明,否则将承担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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