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总公司今天承诺
召回追回五类问题食盐
消费者在市场上一旦发现在包装、计量、添加剂等方面有缺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食盐产品,可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食盐企业将对问题食盐产品进行召回追回。
今天上午,中国盐业总公司及所属的7家盐业公司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举办的“百家食品企业践行道德承诺网上行”活动上签订承诺书,承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确保百姓吃上放心盐。
中盐总公司负责人介绍,为消除有缺陷食盐产品对消费者造成的危害,召回制度适用于中盐总公司所属食盐批发企业所销售的包括加碘和未加碘的食用盐产品。有缺陷食盐产品的召回条件包括包装、计量、添加剂、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只要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消费者就有权向当地质检部门、有关经营者或食盐专营部投诉或反映食盐产品的缺陷问题。食盐产品的分销商、零售商、物流供应商、生产商将协助食盐批发企业召回问题食盐。(记者杜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