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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存款被妻冒领 丈夫起诉银行还钱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 16:4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孙莹)陈先生的妻子提起离婚,他在整理财产时发现自己在光大银行卡上的44万元存款不翼而飞。事实上,钱款被陈先生的妻子取走,陈先生认为银行没有履行保管义务,致使其存款被人冒领,将银行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存款本金及利息。今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陈先生诉称,2007年12月,陈先生在光大银行就职的妻子起诉要求离婚。陈先生在整理财产时发现,储蓄卡里的44万元存款不翼而飞。他查到8张银行取款凭条,才发现银行卡在2005年8月和9月的几天里被人在多个营业网点和自动提款机上提取了44万元。

  光大银行表示,该行不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银行对一日一次性提款5万元以上的会要求取款人提供身份证件,对于未达到金额支取限制的只要求客户提供银行卡及密码。银行认为,陈先生对银行卡和密码负有保管义务,经他们调查核实,银行卡上的钱都是被陈先生的妻子提走的,应视为受陈先生委托取款的行为。

  陈先生表示,银行卡从没有交给妻子,密码也没有告诉过妻子,而妻子正是银行存取款柜台的工作人员,可能是她通过工作便利将钱盗取,银行应负责任。

  陈先生的妻子王女士今天也出庭作证,不过不是作为丈夫的证人,而是银行的证人。王女士承认银行卡里的44万元钱都是她取走的。“他(陈先生)办完卡之后,银行卡就留在我手中。他汇了44万元到银行卡之后,又打电话急着让我把钱取出来,银行卡、取款凭条和取出的钱我都交给他了。卡和密码都是他给我的,我认为钱的支取应该是我和丈夫对夫妻财产的合法支取,跟银行没有关系。”

  “你说把钱交给我,有什么证据吗?”陈先生问妻子。“我给的你现金,有什么证据?”“我要是急用钱可以自己取。”“你让我取的……”两口子在法庭上差点吵起来。陈先生一方表示,妻子没有将钱交给他,证言有假。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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